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政策享受對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主要內容: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3、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果差額后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納稅期限的選擇: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當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變更。
可以退稅的情形:
1、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國家稅務總局4號公告下發前已預繳稅款的,可以向預繳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2、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3、小規模納稅人1月份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第一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但當期因代開普通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可以在辦理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發票的使用:
1、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已經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發票;已經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繼續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政策執行期限:2019.1.1-2021.12.31
企業所得稅
政策享受對象:現行小型微利企業。具體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優惠政策。
政策主要內容: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期限規定: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預繳政策判斷:
1、預繳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按照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累計情況計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此前期間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匯算清繳補稅: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的企業,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政策執行期限:2019.1.1-2021.12.31
6個地方稅種+2項附加
政策享受對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政策主要內容:
我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上述“6個地方稅種+2項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以疊加享受“減征50%”優惠政策。
享受減征優惠的辦理方式:
本次減征優惠實行自行申報享受方式,不需額外提交資料。納稅人只要在申報表中如實勾選是否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政策有關選項,系統自動計算減征金額,納稅人確認即可。
政策執行期限:2019.1.1-2021.12.31
舉例:雙鴨山市市區某小規模納稅人,利用自有房屋開展經營,房產原值600000元,占地面積18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單位稅額8元/平方米,1月銷售貨物取得銷售額120000元,其中,簽訂銷售合同30000元;為擴大再生產,1月企業增資300000元,計入“實收資本”賬戶。優惠政策出臺前企業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52元、教育費附加108元、地方教育附加72元、房產稅420元、城鎮土地使用稅12元、銷售合同印花稅9元、賬簿資金印花稅150元;此次“減半”優惠后企業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126元、教育費附加54元、地方教育附加36元、房產稅210元、城鎮土地使用稅6元、銷售合同印花稅4.5元,賬簿資金印花稅疊加適用“2018年減半征收賬簿資金印花稅”和此次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優惠政策后的應納稅額為37.5元。納稅人適用優惠政策后,其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銷售合同印花稅的減稅幅度為50%,賬簿資金印花稅的減稅幅度達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