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即用電費用。就是一個企業、單位、個人在一定時間內所耗費的電能電量所產生的費用。水電費是生活費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電費收費標準不同。那么以下是整理出的電費收費標準,僅供參考。
山東電價事項明細:
“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按電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納電費,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10度及以下,執行現行電價,即年用電量2520度及以下執行每度0.5469元;第二檔:電量每戶每月210~400度之間,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即年用電量2520~4800度部分執行每度0.5969元;
第三檔:電量每戶每月400度以上,在現行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即年用電量超過4800度部分執行每度0.8469元。對使用量控式卡表與電力公司結算的居民用戶,以年度購電量執行上述標準。
針對居民用電不同情況,《通知》還明確了相關配套措施:
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電價政策;
2014年7月1日起,仍未進行“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將依據國家規定調整電價;
對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已采用電鍋爐、電地熱等方式取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試行期間應執行第三檔電量加價標準的暫執行第二檔電量加價標準;
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第一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度;
對試行期間居民用戶發生用電變更,按照實際用電月份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