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教務處官網:http://jwc.njucm.edu.cn/html/index.asp
第一條 為適應高等中醫藥教育發展的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使全校各專業教學及其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程。
一、師德修養
第二條 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的高等中醫藥教育事業,努力以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培養學生,以教書育人為神圣職責。
第三條 主動承擔教學任務,刻苦鉆研業務,治學嚴謹,勇于創新,積極完成本職工作,遵紀守法,團結協作,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第四條 重視學生的全面發展,注意結合教學工作言傳身教,在教學思想上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既要關心學生,了解學生,引導學生,又要對學生嚴格要求,嚴格考核,嚴格管理。
第五條 注意個人思想品格、科學道德和儀表舉止對學生的風范作用,嚴格要求自己,處處為人師表。
二、任課資格
第六條 凡選留、分配的青年教師取得課程教學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須參加崗前培訓,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熟悉教師職責和有關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掌握教育科學理論,了解教育教學規律。
2、須經過對擬開課程助課環節的嚴格訓練,如輔導、答疑、習題課、討論課、實驗課、指導學生實習等,至少一遍以上,經教研室主任考核,效果良好;
3、按照擬開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較熟練地掌握課程的內容,重點和難點,熟悉并掌握有關教學參考書及參考資料;
4、初步掌握擬開課程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熟悉各教學環節的工作程序,擬開課程在54學時以內的要寫出全部講稿,在72學時以上的需寫出1/2以上講稿。
第七條 填寫教師任課資格審定表,由教研室選擇有代表性或關鍵性的章節進行至少2小時試講,經同行教師評議,教研室主任批準,學院領導審定認可后報教務處備案。試講符合要求,可以先講少數章節,在確認可以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逐步安排其擔任全部章節的講授任務。
第八條 教師開設新課程應符合以下條件:
1、教師對這一學科領域作過較系統的研究工作,并積累有相當數量的資料,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著作。
2、提出較詳細的教學大綱和教學實施方案( 包括學生的學習材料、參考書等 )。
3、編寫出較詳盡的講授提綱。
4、由學院或教研室組織試講,同行教師評議,達到開課的基本要求。
第九條 開新課的教師應提前一學期向教研室提出申請,填寫新課開設審批表,由教研室組織審查其教學大緞、教材和教學實施方案,確認具備開新課的基本條件,經學院院長審核后報教務處審批。
第十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主講任務:
1、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
2、對已開課程未輔導過,或雖輔導過但效果不好不具備講課能力者。
3、對實驗內容或臨床見習較多的課程,不能指導實驗、臨床見習或實驗技能、臨床能力較差者。
4、對已開課程講授效果差且無切實改進者。
5、對新開課程未能掌握,缺乏準備者。
第十一條 對新開課教師或以往講授效果較差的教師擬安排講授任務時,教研室必須向學院說明該教師參加教學所具備的條件,以及教研室對保證本課程教學質量的措施,經學院審核后報教務處審批。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擔任主講任務。一門課由兩名以上教師講授時,均要建立課程教學小組,教學組長或課程主持人必須對教學質量負責,除已批準的講課教師或個別試講少數章節的新教師外,主講教師不得私自請不具備講課資格者代課。
第十二條 因某些原因需聘請校外人員承擔教學任務,按學校兼職教師聘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作為研究生教學實踐培養的教學工作和助教工作,研究生導師和所在教研室應按照教學要求進行指導。
三、課堂教學
第十三條 教學大綱是教師從事教學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對學生進行考核的依據,是檢查教師教學質量的標準,任課教師必須執行本門課程的教學大綱,其基本內容不得輕易更動,如需更動,須提出申請,經教研室主任審核,院領導批準,報教務處備案。
第十四條 各門課程選用自編教材或講義,都要注意體系和內容有較好的科學性、先進性,對學習者具有啟發性、適用性和相應的思想性;任課教師應認真鉆研教材,做到真正熟悉教材,正確使用教材,并明確指定與教材匹配的必讀書目、輔助教學用書和參考資料以及練習題和思考題,以便學生課外學習。
第十五條 任課教師應按大綱規定的內容和學期進程計劃擬定教學周歷。在學期結束前將下學期的教學日歷填報教務處。在開學后一周內將教學日歷發給學生。
第十六條 任課教師在開課前必須熟悉本課程與相關學科的聯系,調查學生的學習基礎,了解先行課的教學情況和后續課的安排,處理好課程間的銜接,要按多數學生的知識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學內容,確定教學進度,選定適宜的教學方法和手段,同時注意因材施教,加強對優秀生和差生的個別輔導。
第十七條 任課教師必須在備課上下功夫。按教學大綱要求,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每個章節的基本要求,明確重點、難點,精心設計課程教學的智能網絡。寫出比較詳細的備課筆記,編寫講稿和教案。并不斷更新和充實講稿內容,改進教學方法。
第十八條 要堅持集體備課制度,集思廣益,取長補短,統一教學基本要求和進度,以求更好地發揮集體智慧和力量。
第十九條 編寫作為教學實施文件的教案,應包括下列內容: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講授的內容提要;重點、難點的解決方法;教學環節和時間分配;根據本節課的內容特點所應采用的教學方法和實施步驟;教具、圖表、幻燈、錄相、多媒體網絡等教學設備的配合使用;課外學習指導和作業;檢測教學目標實現程度的具體措施。
第二十條 課堂講授應當努力做到理論闡述準確,概念清晰,條理分明,論證嚴密,邏輯性強,反映本學科和相鄰學科的新成果、新進展;既要有科學的嚴密性,又要注意表達的生動性;突出重點、難點和疑點;激發學生積極思維,融會貫通所學知識,培養學生的科學思維方法和能力。切忌照本宣科,羅列堆砌,平鋪直敘。課程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填報本課程教學過程記錄表。
第二十一條 教師上課應做到衣冠整潔,儀表端正,舉止文明;面向學生,教態自然;語言清晰流暢,力求講普通話;板書清楚規范,熟練運用教具和電教器材;課堂時間分配恰當,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
第二十二條 討論課要做好充分準備,明確討論的目的要求,在課堂討論時,任課教師要讓學生充分闡明自己的觀點,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特別要重視那些具有創新精神的見解,同時要引導學生正確理解和掌握課程內容。對學生的發言提綱和發言要記分,作為學生的平時成績。
第二十三條 在理論課教學中的習題課和課堂討論,要明確教學要求,納入教學計劃或授課計劃,不可用課堂講授替代。
第二十四條 新開課前,教師要以適當方式作自我介紹,盡快熟悉學生,融洽師生關系。教師在介紹本課程教學計劃時,應詳細說明本課程教學中的課外作業、測驗、實驗及課程考試等在總評分中所占的比重,建立課后師生聯系途徑。
第二十五條 上課教師要檢查學生到課情況,進行考勤并按期交給學生所在學院辦公室,教育和督促學生遵守課堂紀律,注意觀察掌握學生心理、思維和聽課情緒,排除干擾,善于調控課堂秩序,使學生始終保持良好的學習狀態。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于課后及時向學院和教務處反映情況。
四、課外輔導
第二十六條 任課教師應重視對學生課外學習的指導,培養和提高學生自我獲取知識的能力。要指導學生制定自學計劃;指導學生閱讀教材和參考書,查閱文獻資料;指導學生掌握學習規律和學習方法,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提高學習效率。
第二十七條 輔導、答疑一般采用排定時間到教室進行個別答疑,每門課一周不少于一次。對學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難問題,也可進行集體輔導,但次數不宜過多。輔導、答疑時既要熱情幫助基礎較差的學生,又要注意滿足優秀學生的需要。集體輔導若須占用學生自修時間,應報教務科備案以便教學調控。
第二十八條 輔導教師必須跟班聽課,以了解講課內容,輔導時要注意收集學生學習中的傾向性問題,并及時向主講教師反映學生的學習狀況、要求和意見,以便改進課堂教學。主講教師應承擔部分課外輔導,并在業務和教學方法上對輔導教師進行指導。每次習題課和輔導課的教學目的、要求,均應由主講教師和輔導教師共同研究確定。
第二十九條 教研室主任應在課堂教學中檢查課外輔導情況和檢查落實各門課程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參考書,經常了解本室教師指導學生閱讀參考書的情況。
五、實驗實習
第三十條 實驗課和臨床實習是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和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的重要環節,應從技能培養的總體要求出發,科學合理地確定實驗課和臨床實習應達到的具體要求,制定實驗教學大綱和實習大綱。組織實施時要遵循學生的認識規律,由淺入深,實驗由驗證性到設計性、綜合性實驗,臨床由抄方見習到試診、襄診,使學生的實驗技能和臨床能力得到全面系統的培養。
第三十一條 教師上實驗課前應按實驗課的教學大綱要求認真設計、準備,進行集體備課,并檢查實驗儀器設備的性能和藥品的有效性,保證學生實驗順利進行,如有兩名教師同時指導相同的實驗。要保證教學內容一致。上實驗課時教輔人員必須到位。
第三十二條 指導實驗應嚴格要求,加強檢查,學生沒有預習不準做實驗。實驗進行時,教師必須在場巡視指導,解答實驗中出現的問題,實驗要充分利用時間,不得提前下課。學生實驗和實驗報告完成后,教師應進行實驗小結,并仔細批改實驗報告,對不符合要求或數據不全的報告,應退還學生令其重做,實驗課結束時,教輔人員應檢查驗收儀器設備及試劑藥品,如有損壞遺失要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實習大綱和實施方案應由學院組織教師制定,報教務處備案。由教務處組織指導各學院聯系落實實習單位。教學實習和畢業實習都必須按教學計劃和實習大綱的要求進行。在實習開始前由學院召開動員會,宣布實習計劃和進行組織紀律等教育;實習結束返校后要進行思想和業務總結,報教務處備案。
第三十四條 各實習單位應安排有經驗的教師指導學生實習,負責組織和指導學生完成實習大綱規定的實習任務。實習期間,各學院應組織有關教師定期巡回檢查(教學實習一次,畢業實習二次)實習情況,考核實習質量。實習中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教務處報告。
第三十五條 社會實踐要納入教學計劃,盡可能與專業實習結合,整個實踐過程要周密安排,學院要組織和指派有經驗的教師和政工干部進行指導,對學生完成的調查報告、作業或論文要評定等級。
六、作業要求
第三十六條 為配合課堂講授,幫助學生消化、鞏固和深化所學知識,進一步發展學生的思維能力和運用、表達能力,培養學生正確的思想方法和運用基本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任課教師應根據本課程的性質與特點,為學生開列必讀書目,要求學生作讀書筆記、資料卡片等;規定學生修讀本課必需完成的作業量;確定課堂討論的內容和次數。
第三十七條 每門課程均應依據其性質布置相應的作業。作業的內容既要密切聯系課堂教學的內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強學生的思維訓練,提高分析能力;既要促使學生勤寫多練,滿負荷學習,又要防止負擔過重。
第三十八條 批改作業要認真、仔細,確保質量。各門課程的作業力求全部批改,對有些課程全部批改有困難者經教研室主任批準可以部分批改,但不得少于1/2。教師必須進行作業批改登記,對不合要求的作業應退給學生重做;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要有專門記載,收入備課筆記,在適當時進行講評。
第三十九條 學生的平時作業,應作為學生修讀課程成績考核的依據之一,占課程學習總成績的10%-20%。對無故缺交作業超過布置作業量1/3以上者,教師應在結束考試前兩周督促補交。否則應取消其考試資格。
第四十條 教研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應抽查學生的作業本,以了解本室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并評定好、中、差三個等級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內容之一。
七、考試考查
第四十一條 應根據考試目標的要求來選擇適當的考試方法。考試日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在考試前四周公布,任課教師和監考人員不得隨意變更考試日程和時間。
第四十二條 實行非任課教師命題制度,命題要以教學大綱為依據,反映本課程的基本要求,兼顧概念、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六類學習內容。試題既要能考察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情況,又要能考察學生能力,試題的大綱覆蓋率要達90%以上,題量應與限定時間相匹配,試題表述要簡練、明了、準確。要改變單純憑經驗命題的方法,逐步實現考試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全校公共基礎課和各專業主干課程都要逐步建立試題庫,已建立試題庫的課程,課程結束考試時題庫調用的試題不得少于80%。
第四十三條 課程結束考試應擬A、B兩套試卷,其題量和難度應大致相同,并同時寫出標準答案,經教研室主任、學院院長審核,教務處審批后擇一使用,另一套試卷報教務處考試中心備作緩考使用。
第四十四條 溫課備考期間,教師不應給學生劃范圍、圈重點,對于學生提出的帶有揣摩試題內容性質的提問應拒絕回答,尤其不得泄露考題,不得給學生以任何暗示,違者將按教學事故查究處理。
第四十五條 主考、監考教師必須按考試時間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宣讀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并準時發試卷?荚囘^程中,監考教師應認真巡視考場,發現學生作弊應當場制止并取消考試資格,考試后立即報學院和教務處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收齊試卷后應當場清點。主考教師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于當日送交教務處備查。對責任心不強,發現違反考場紀律和舞弊現象而不管的監考教師,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第四十六條 考試成績評定要公正、客觀,一般情況下全部成績應基本符合正態分布規律。出現異常的分布狀況,任課教師應進行重點分析,查找原因。
閱卷評分要組織嚴密,實行集體流水作業。每門課程考試都要制定明確的評分標準,閱卷評分要嚴格執行評分標準,不應受評分者的興趣、愛好、情緒等因素的影響。教研室主任應抽查課程閱卷評分情況。并報教務處備案。
第四十七條 所有考試課程,任課教師在考后應作試卷分析,引導學生深入理解,進一步總結所學內容。任課教師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試卷批改和考試成績提交。試卷裝訂后留教研室保管待查,保存6年方可銷毀。
八、指導論文
第四十八條 畢業論文作為一種學習、實踐和探索、創新相結合的綜合性教學環節,應根據專業的培養目標選題,并應在學院和實習單位認真討論,以保證選題準確、合理,切實可行。學院和實習單位要選派有教學和科研經驗的教師擔任畢業論文指導工作,使學生受到科學研究工作的基本訓練。
第四十九條 畢業論文成績的評定,可采用答辯方式,也可組織有關教師集體評審。各專業要按學科方向成立答辯委員會或評審委員會,答辯或評審時既要質詢和考查課題中的關鍵問題,也要考查學生掌握“三基”的情況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十條 為了完成畢業論文,學院和實習單位要有計劃有目的地給學生提供科研機會,進行科研方法訓練。注意平時積累資料,有條件的學院和實習單位可組織優秀學生承擔教師研究課題的部分工作。
九、教學工作考核
第五十一條 考核教師教學工作要以教師的基本職責、教學態度、教學能力、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為內容,著重考核師德表現、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己艘塾趯嶋H的教學活動,幫助教師克服薄弱環節,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第五十二條 在正常情況下每學年專業課教師至少承擔30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公共基礎課教師至少承擔36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以科研為主的教師,每學年至少完成上述標準的1/3教學工作量。
第五十三條 對教師的考核工作應把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結合起來,并作為職稱晉升和聘任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十四條 堅持聽課和考評制度,每學期聽課,主管教學的校長5-10次,教務處長、學院領導和教研室主任分別不得少于10次、15次和20次,每次不得少于1學時。學期結束前,教研室要組織教師以“三基”的教學和培養能力、發展智力為重點,評估分析教學質量,做好教學總結(含教學研究),以利于吸取教訓,推廣經驗,改進教學和提高教學質量。
十、教學紀律
第五十五條 為整肅校風,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一般情況下,對已排定的課表不得更改。教師的其他工作應以服從校內教學為原則。沒有特殊原因不得變動上課時間、地點或更換教師。任課教師因病因事請假不能上課時,教研室應指派其他教師代課,如無人代課時,教研室應說明情況,填寫調、停課申請單,經院(系)領導簽署意見,報教務處核準后,方可調停。
第五十六條 因故調、停課,必須由教師到教務科辦理手續,研究生課到研究生部辦理手續,不得由學生代辦,不得假借其它理由私自調課。已獲同意的調課、停課,由學院教務秘書通知任課教師和學生,學校統一安排的停課,由教務處通知各教學單位。
第五十七條 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規定的內容和進度進行教學,在保證大綱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師可以講述自己的學術觀點,也可介紹不同的學術見解。但不應講述與課程內容和課程學習無關的內容,也不能任意增減課時或變動教學內容。
十一、獎勵處分
第五十八條 對在教書育人、教學質量、教材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和教學任務重、教學效果好的教師,可經學院或校教學委員會評定,分別授予相應的優秀教學成果獎。
第五十九條 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輔之物質鼓勵。具體方式有:通報表揚,發給獎狀、證書、獎品或獎金。
第六十條 教師教學工作中發生各類教學事故,按《南京中醫藥大學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 經教學檢查,學生與同行教師反映教學效果極差的任課教師,必須限期改進教學,逾期不改者應調離教學工作崗位。
第六十二條 對教師的鑒定、業務考核、獎勵、處分等均應歸入教師本人業務檔案。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時間:2024-06-12 17:0:18吉林省普通話考試報
時間:2024-06-12 17:0:33高考成績一樣怎么排名
時間:2024-06-07 17:0:09高校專項報名流程及
時間:2024-06-07 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