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理工教務處官網:http://jwc.njust.edu.cn/
各單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完善多元錄取機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和激勵在校大學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機制。
2020屆學生推免工作要以,全面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積極服務國家發展需求,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南京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實施辦法》(南理工教〔2014〕413號,以下簡稱《推免實施辦法》)等教育部和學校推免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機制。各學院應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以德為先,將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作為推薦的必要條件。推薦過程中既要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一貫表現,也要加強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提高選拔質量。
為做好2020屆優秀本科畢業生推免工作,現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免工作組織
(一)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推免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管理,制定學校推免工作政策,審批推免生名單和審定各學院推薦的申請特殊學術專長推免生資格,維護推免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組長:廖文和 陳巖松
成員:李強劉逶迤 龔建龍 張 強 于 雷
周長省 鐘 秦 王建新 王曰芬
(二)推免生遴選工作監督小組
監督小組受理關于推免工作的各類申述和建議,保證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述渠道暢通。
組長:劉逶迤
成員:周 琳 錢增瑾 盛宏壽 毛?? 史國華
推免工作監督小組聯系人:
周 琳,電話:84303008,郵箱:zhoulin@njust.edu.cn。
史國華,電話:84315558,郵箱:sgh@njust.edu.cn。
(三)各單位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教師代表組成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特殊學術專長專家審核小組,按照學校要求制定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并具體組織實施。
二、推免名額及使用
(一)推免名額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推免名額,綜合考慮各學院學科專業特點、學生規模和學院近幾年升學情況,積極支持重點學科、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國際化人才培養、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需要,合理確定各單位推免名額。
各學院及研究生支教團推免名額見下表:
1.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推免實施辦法和學校下達的推免名額開展工作,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完成相應名額,須及時上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并詳細說明情況,經領導小組討論決議后及時處理。(二)遴選要求
2.進入“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學生,學校已適當增加推免名額,原則上各學院推薦該計劃學生的比例不低于20%。
3.理科實驗班推免名額已下達至理學院,由理學院統一組織落實。
4.知識產權“3+1+2”創新實踐班推免名額已下達至知識產權學院,由知識產權學院統一組織落實。
5.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國防科工招生單位接收外校推免生補償計劃”指標定向下達給機械工程學院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1個名額),未列入上述推免名額分配表中。
6.研究生支教團計劃(15個名額)由團委負責組織實施,相關實施辦法及工作程序經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予以實施,各學院可依條件和要求積極進行推薦。
三、推免工作程序
(一)9月9日學校進行工作布置,公布推免生名額、推免實施辦法。
(二)各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特殊學術專長專家審核小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要求制定學院推免工作實施細則并在院內公示,各學院實施細則相關材料于9月11日前交教務處教學研究科,聯系人:裴鈺鑫,電話:84303008,郵箱:yxpei.njust@qq.com。學校對各學院提交的推免實施細則進行審核確認并予以公示。
(三)各學院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學院黨委應對學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結果給予明確評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四)各學院對學生進行推免綜合排名,經公示后于9月12日前提交學生課程成績排名及綜合排名(至少含前40%)。
(五)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推免申請,提交《南京理工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見附件1),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推免名額,等額確定擬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學院于9月16日前完成《推免生名單表結構》(見附件2),同時向教務處提交電子版及紙質版,紙質版需由學生本人核對后簽字確認。
(六)學校對擬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公示。對有異議的學生,學校將查明情況,反饋處理結果。
(七)學校將審定后的推免生名單于9月25日前上報“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
http://yz.chsi.com.cn/tm)。
(八)推免生于10月25日前按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報考、錄取階段等相關的工作。
四、推免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應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推免工作的政策規定和學校推免工作要求,明確推薦條件,規范推免程序,推進信息公開,確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二)加強對推免生特殊學術專長的審核。申請特殊學術專長推免資格的學生前三年課程平均成績(包含所有必修課、專業選修課)需名列學院或專業(類)前40%,且必修課、專業選修課掛科不超過兩門。各學院應成立專家審核小組(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學科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不少于5人),可會同相關期刊雜志單位、賽事主辦單位等,對申請特殊學術專長推免資格學生的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排除抄襲、造假、冒名及有名無實等情況,并組織相關學生在學院一定范圍進行公開答辯,專家審核小組及每位成員都要給出明確審核鑒定意見并簽字存檔。答辯全程要錄音錄像,答辯結果要公開公示,未通過審核鑒定或答辯的學生不得推薦。學院特殊學術專長專家審核小組應嚴把質量要求,切實對審核工作負責。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推薦的特殊學術專長免試研究生組織終審。
(三)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生資格。
(四)推免名額的使用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凡定向、委培的本科生,必須提交定向或委培單位的證明原件方可申請推免。
(五)推免生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學校鼓勵各學院采取有效措施選留校內外優質生源,積極鼓勵學生選報國防特色學科專業。
中法工程師學院推免名額用于支持學!4+2”國際精英工程師培養,知識產權“3+1+2”創新實踐班推免名額用于支持學!3+1+2”理工文交融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六)根據教育部要求,推薦工作于9月25日前結束,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各項推免工作。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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