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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教務處關于
做好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
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系(部)、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期末考試工作即將開始,本次考試課程共計411門,其中集中考試課程158門,共計80020人次;分散考試253門,F將期末考試注意事項及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試課程
(一)分散考試和體育考試
分散考試和體育考試在2018年12月24日?1月4日(第17、18周)最后一節課隨堂進行。
(二)集中考試
集中考試在1月7日?1月13日(第19周)進行,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詳見附件1、附件2)。
(三)英語類課程考試課程考試
英語類課程考試安排在1月7、8、10、12、13日進行,聽力發射頻率為FM68.8。具體安排如表1。
表1:英語類課程考試和聽力播放時間安排表
科目 | 考試時間 | 聽力播放時間 |
《大學英語Ⅰ》 | 1月7日15:30-17:30 | B層班級15:40 藝術類班級16:20 |
《大學英語Ⅲ》 | 1月8日9:00-10:00 | B層班級9:10 藝術類班級9:50 |
《英語聽力Ⅰ》 | 1月10日9:00-11:00 | 9:10 |
《大學英語Ⅱ》 | 1月12日9:00-11:00 | A層9:10 |
《劍橋商務英語》 | 1月13日9:00-11:00 | 9:10 |
《大學英語Ⅳ》 | 1月13日13:00-15:30 | 13:10 |
注:聽力考試請考生自備耳機。
二、考試安排及相關要求
(一)加強監考教師培訓
各二級學院、系要加強監考教師培訓,根據教務處下發的培訓材料(見附件3、6 ),針對監考教師業務能力和監考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做好培訓工作,并將培訓情況反饋給教務處。
(二)加強考風考紀教育
各二級學院、系要加強期末復習、考試工作的領導,分別召開學生、教師動員會,加強學風、教風、考試紀律教育,各系在學生中開展教育時,請宣讀附件5。
任課教師要按教學大綱指導學生系統復習,禁止提前結束課程,禁止考前劃定考試重點或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題。具體要求見附件3。
要求學生認真復習,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具體要求見學生手冊《廣東商學院華商學院考試紀律》。
(三)學生考試資格審核
1.請任課教師于17周周五前將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填報在“廣東財經大學華商學院取消學生考試資格通知單”,經系主任審核后,報送教務處,然后由學生所在系考試前一周內通知學生。
2.緩考申請必須在考試開始前完成,如因身體原因緩考,需附醫院證明。如因特殊情況(如急。┪刺崆稗k理,須在考試結束后兩天內補辦緩考手續(可找人代辦),超過時間視為缺考。凡申請緩考并經批準的學生,均在下學期初參加考試,緩考學生成績按正常期末考試方式計算。補考學生成績按考試實得分數記載(不計平時成績,并注明補考字樣)。
3.學生必須帶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學生證如有遺失,提前到教務處辦理“在校證明”,身份證如有遺失則提前到所在系辦理有關身份證明。
三、成績登錄及報送
為加強成績管理,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評分標準評分,并按時填報成績登記表和成績統計分析表各兩份。要求填報準確,數據完整。
(一)錄入時間
各二級學院、系(部)在完成判卷后及時對試卷進行復查,并將學生成績(包括平時成績和期末考核成績)錄入“教學管理系統”。系統關閉時間為1月27日24:00,非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時間錄入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二)報送時間
任課教師于下學期上班第一周內將成績登記表和成績統計分析表原件(包括電子版)各兩份報二級學院、系部,二級學院、系部將一份存檔,一份報送教務處。
四、成績復查
學生若對本人期末成績存在疑問,可于下學期開學第一周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系系主任同意簽字后,由課程所在系(部)指定課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等二人對學生答卷進行復查。復查后成績如有更改,請按規定填寫成績更正審批表,一式兩份交教務處。請各位學生注意成績查詢時間限制,逾期不予查詢。
五、課程補考
補考時間初定于下學期開學第三周進行,具體安排另發通知。
六、考務安排
(一)考務領導小組
主考:郭銀華
考務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崔建華13710204079
劉冬苑13560242922
(二)考務工作
考務辦公室:行政樓204
聯系電話:82661936(661936)、82666777(666777)
試卷領取地點:行政樓202
試卷回收地點:勵志樓A102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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