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業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入口:http://jwxt.tit.edu.cn
為鼓勵太原工業學院體育代表隊運動員積極參加國家及省級各項體育競賽,進一步規范學院體育代表隊運動員課程成績加分管理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凡參加國家、省級比賽的運動員及參加常年訓練的運動員均可申請加分。
1.所有院體育代表隊運動員均需正常參加學院規定課程的學習和考試(考查)。
2.考試課均享受加分待遇,公共任選修課及考查課不享受加分待遇。
3.運動員可同時享受訓練加分與比賽加分。
4.運動員加分后的成績可參評學院各項評優、評獎,但獲加分的運動員不得參評學院單科獎學金。
5.按訓練或比賽發生的所在學期享受加分待遇(以參賽時間為準)。
6.在同一學期學生參加比賽加分不重復計算,只按所獲最高一項成績計算。
7.每門課程加分最高加到85分。
8.運動員參加的比賽若屬友誼賽或邀請賽性質,運動員不享受比賽加分,但可享受訓練加分。
9.參加國家、省級比賽的運動員因比賽時間與考試時間發生沖突時可申請緩考,緩考成績繼續執行本學期的加分辦法。
1.比賽加分
(1)參加國家級比賽并獲得名次(前1-3名)的運動員,每科成績加20分。參加國家級比賽并獲得名次(前4-8名),每科成績加15分。
(2)參加省級比賽并獲得名次(前1-3名)的運動員,每科成績加15分。參加省級比賽并獲得名次(前4-8名),每科成績加10分。
(3)參加省級以下比賽并獲得名次(前1-3名)的運動員,每科成績加10分。參加省級以下比賽并獲得名次(前4-8名),每科成績加5分。
2.訓練加分
(1)常年訓練的運動員,每學期計一次,訓練出勤率達到90%以上,每科成績加10分。訓練出勤率達到80%以上,每科成績加5分。
(2)非常年訓練的運動員,在賽前的集訓期(一個月),可在集訓所在學期加分一次,出滿勤每科成績加5分。
(3)常年訓練及集訓期時間不重復計算。
(4)訓練出勤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享受訓練加分待遇。
1.每學期辦理一次運動員加分手續。
2.運動員由體育與素質拓展部與教務處聯合管理。每學期初,體育與素質拓展部上報教務處運動員名單。訓練期間運動員發生變動,體育與素質拓展部應及時報教務處進行變更。
3.每學期末考試前兩周,體育與素質拓展部將本學期運動隊訓練出勤表、比賽規程、比賽報名表報送教務處。比賽秩序冊及比賽獲得名次(前八名)的證書等材料在賽后報教務處審核。
4.下學期開學后一周內,體育與素質拓展部需填寫運動員加分申請表報送教務處備案。
5.比賽集訓前,體育與素質拓展部應將集訓人員名單報送教務處備案,集訓后上報的學生不予確認。
6.教務處審核相關材料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運動員給予加分處理。
1.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以往所有相關條例一律作廢。
2.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時間:2024-06-12 17:0:18吉林省普通話考試報
時間:2024-06-12 17:0:33高考成績一樣怎么排名
時間:2024-06-07 17:0:09高校專項報名流程及
時間:2024-06-07 1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