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出臺了《進一步深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7月28日,浙江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辦公室組織召開第一次例會,就《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按照《意見稿》要求,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中,各級黨委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發揮在推進預防犯罪體系建設中的指導和協調作用,在廣泛調動家庭、學校、社會共同形成合力,參與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同時,在政策環境和資金等方面需加大對預防犯罪工作的投入。
《意見稿》著力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和控制體系建設,“著眼源頭因素,突出臨界干預”,一是關注普通青少年向不良行為青少年轉化的年齡、行為等,提前介入,做好臨界預防;二是明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點領域、人群、場所,“通過分類指導、因人施策,增強、提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重點青少年群體教育幫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據介紹,該體系包括建立重點青少年群體信息采集、分析、評估和預警為一體的動態信息管理數據庫的信息平臺建設;通過加強社工、志愿者隊伍建設,政府購買服務等,建立服務重點青少年群體的項目體系;圍繞保護青少年權益、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等,通過完善司法制度,適時出臺有針對性的法規政策等,加強對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司法保護。
《意見稿》通過項目化辦法,擬定了27個具體的工作項目,并明確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就是要從省級到縣級一以貫之,一抓到底,確保實打實地逐項化解影響青少年成長發展的相關基礎性、源頭性問題。”團浙江省委副書記朱林森說。
《意見稿》提出,對不良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結對幫扶比例要求達到95%以上;通過探索完善入學程序,暢通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入學渠道,建立符合條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進入專門學校接受教育矯治的程序,在全省建立100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吸收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或社區矯正青少年就學;通過構建學校、社區、教育管理、勞動培訓等部門緊密銜接的信息共享機制,組織開展閑散困難青少年職業技能培訓、職業介紹、信息咨詢、就業創業指導專項公益性服務;依托流浪兒童救助中心以及救助站等,對現有受到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在代養或寄養基礎上,實現結對幫扶比例達到100%;同時,廣泛開展“共享藍天——關愛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大行動”“關愛農民工子女農村留守兒童行動”等,用3年左右的時間實現與留守兒童建立長期穩定的結對幫扶比例達到90%以上。
《意見稿》還提出,將結對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納入“關愛行動”,無人監護的服刑人員和被羈押人員未成年子女生活照料的結對幫扶比例達到95%以上;普通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配備比例達到100%,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中等職業學校法治班主任或班級輔導員工作配備比例達到100%;到2020年,全省建立總數為1萬名的青少年事務社工隊伍,按100∶1的比例完成城市社區青少年社工配置,并確保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覆蓋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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