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在西部地區率先出臺《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加大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大力促進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一體化、均衡化。
實施方案明確,加大省級財政支付力度,確保城鄉基準定額足額落實。從春季學期開始,甘肅省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規模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以上公用經費除中央財政保障80%以外,其余20%全部由省級財政足額分擔。,省級財政已安排下達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4.64億元。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和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50%的地方承擔經費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
與此同時,從春季開始,將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分擔比例由中央、省級和縣級財政按5∶3∶2調整為中央和省級財政5∶5分擔,最大限度減輕縣級財政壓力。按照數據計算,比例調整將使省級財政新增支出1.39億元。從春季起,農村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機制資金分擔比例,中央和省級財政按5∶5承擔;城市義務教育學校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分擔。支持城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
為支持鄉村教師發展,甘肅省級財政加大了教師工資經費轉移支付力度,將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納入甘肅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工程,為58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貧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的鄉村教師發放生活補助,惠及鄉村教師17萬余人。
實施方案要求甘肅省各級教育部門進一步嚴格學籍管理,確保教育事業年報中義務教育學生數與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數據一致,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學籍流動可攜帶。各級財政、教育部門須先按上年末在籍學生數預撥學校70%經費,按當年10月底實際在籍學生進行清算。學生學籍有變化的學校,要及時辦理學籍轉入轉出手續,確保“錢隨人走”。
為保證政策落實到位,甘肅省要求全省14個市(州)、87個縣(區市)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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