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6,陜西養老金計算方法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將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同時,對于改革前與改革后待遇水平相銜接,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改革后參加工作的人員,通過建立新機制,實現待遇的合理銜接;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1改革涉及哪些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該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后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對于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省政府要求,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參保,對于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后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體系。
2養老保險怎么繳?單位個人共同負擔按月繳納
我省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按月繳納,其繳納標準與企業職工一樣。
具體如何繳納?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執行。個人工資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其中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全省統一建立個人賬戶的起始時間為10月1日,在此之后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從參加之日起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3改革后養老金如何領?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
改革后,如何領取養老金?據悉,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
新人:繳滿15年按月發養老金
10月1日及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舉例:比如小楊年初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那么,他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
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舉例:比如小王已經在機關工作了5年,將來他繳納夠15年,那么他的月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過渡性養老金
月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全省統一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表,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人視同繳費指數。
月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月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全省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于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10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后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10月1日及以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有關規定執行。
老人:養老待遇按原規定執行
9月30日及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還按原規定執行,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由同級財政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中央駐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發放及相關待遇調整仍由原渠道保障。比如老吳去年1月退休了,那么他的養老待遇還是按照原來的政策發放。
4待遇會調整嗎?根據物價變動調整
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沒有政策轉移接續,此次則予以明確,這也有利于勞動者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流動。
參保人員在全省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省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采取省級統籌制度,全省制定和執行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
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谩Ec企業職工養老待遇最近年年提高一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也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進行調整。
5還有啥要求?確保全省政策統一
在此政策出臺前,西安等地方已經試點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該如何銜接?
據介紹,省政府要求妥善處理銜接問題,確保全省政策統一規范。改革后,對于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照有關規定計發待遇。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劃轉至改革后的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本人退休時,該部分個人繳費本息不計入新老辦法標準對比范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同時,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的政策。改革后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此外,此次我省還明確延遲退休人員參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的工作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少數人員年滿70歲時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機關事業單位應建立職業年金單位繳8%個人繳4%
與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相對應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職業年金,目前好的企業為員工繳納企業年金,但目前絕大多數企業都沒有企業年金。
備受關注的職業年金,此次實施意見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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