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省有關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做好全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持就近劃片免試入學原則
各區縣要堅持義務教育就近劃片免試入學原則,根據適齡學生人數、教育布局、學校承載能力、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近劃定學區,可以單校劃片,也可以多校劃片。小學升初中,要根據相對就近原則確定公辦初中的對口小學,有條件的區縣可以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各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一律不得違規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不得與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掛鉤。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鼓勵用隨機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均衡分班,做到師資和生源質量均衡配置。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接收“擇校生”。各區縣義務教育學區劃分和招生方式要提前3個月向社會公布。
二、保障隨遷子女就學
各區縣不得制定歧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政策,要積極接收隨遷子女就學,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融入城鎮生活,確保隨遷子女“一樣就讀、一樣升學、一樣免費”。
三、堅持一生一籍一號
各區縣要按照《安徽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辦法》和市教育局有關電子學籍操作流程的規定,切實規范義務教育初始年級學生學籍錄入和審批流程,堅持一生一籍一號,杜絕重復學籍和生籍分離。一年級新生入學,學校要搜集學生各項必要信息,經學生家長簽字確定后,如實錄入電子學籍系統,作為學生的基礎學籍信息,不得漏錄、誤錄或亂錄;七年級新生入學,學校要調取學生小學畢業學籍,保持學生學籍的完整連續,不得違規新建或變造虛假學籍,初中學校要對七年級新生的學籍信息進行更新維護,并重新拍攝錄入學籍照片!
四、做好流動生源小升初工作
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小學畢業生,可選擇在學籍所在地升學或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應先向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經審批同意后,至學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小學應于本學期結束前,將本校申請回戶籍地升學的畢業生登記造冊,匯總后報各區縣教育局(屯溪區回戶籍地升學名單由屯溪區教育局報市教育局)。畢業生申請回戶籍地升學的,由戶籍地初中操作升學導入;學籍地誤注學籍的,應同意其轉回戶籍地。各區縣教育局應加強協調、妥善處理,如有矛盾,由市教育局裁決。
五、規范民辦學?鐓^縣招生行為
各區縣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民辦學校年檢核定的各校最大辦學規模內下達本區縣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屬地招生計劃(市直民辦學校由市教育局下達)。各民辦學校完成屬地招生計劃后,在辦學規模允許的前提下,可以跨區縣招生,跨區縣招生計劃應經屬地教育局同意,報市教育局批準。民辦學校在相關外區縣的招生數量須經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尊重民辦學校合法招生行為和學生自愿選擇,不得無故阻撓;民辦學校未經備案同意違規招收的學生,不得獲得相應學籍。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7月1日前,各區縣教育局上報本區縣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屬地招生計劃和跨區縣招生計劃,市教育局審核后施行;?民辦學校完成屬地招生計劃后,組織跨區縣招生;?正式開學前一周,各民辦學校將跨區縣招生的生源信息以區縣為單位造冊,經屬地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蓋章同意后報市教育局;④各民辦學校調取新生學籍;⑤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入籍。
堅持規范招生、籍隨人走的原則,各區縣教育局不得搶注學籍,各民辦學校不得違規招生。各民辦學校上報跨區縣錄取名冊后,如有學生變動按轉學有關規定辦理學籍。未辦理好學籍手續,任何學校不得違規接收學生,如有糾紛,報市教育局裁決。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要加強對義教階段招生工作的領導,制訂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推進制度、劃片決策制度、入學監督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區縣教育局“一把手”要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科學有序、運轉高效、公正透明的義教階段招生工作機制。
七、其他工作要求
根據國家《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學校必須在預報名時,向家長或監護人發放《關于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的通知》;在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家長或監護人收取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各區縣要利用多種渠道宣傳義教階段招生政策;各初中、小學學校也要通過家長會等校內宣傳方式讓家長理解政策。既要宣傳就近劃片免試入學的重要意義和實施方案,又要引導家長樹立“就近不是最近”、“對口不能擇!、“轉學需要條件”的正確觀念,為我市進一步做好義教階段招生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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