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考改革及相應的學業考試制度改革路線圖已經漸次明晰。12月16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對9月3日國務院出臺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了進一步的細化執行方案,由此,“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這一高中學生學習成果的評測制度,與高校招生錄取機制的接軌正式啟動。同時還公布了兩項配套政策,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指標加入高考人才選拔機制,力圖使高考這一中國目前最重要的人才選拔制度從只看“冷冰冰的分”,到關注“活生生的人”。
民間呼吁改應試教育為素質教育多年,今年中國教育部有意動真格,出臺了一系列高考改革的文件。至日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方案出臺,從高考入手的考試改革路線圖進一步明確。
綜合素質入檔案
《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提出,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
意見規定,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意見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每個方面有不同的考察重點。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
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注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愿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
意見規定,建立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建立檢查制度,對檔案材料真實性進行抽查。建立申訴與復議制度,對有爭議的結果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統考”變“選考”
《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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