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政府分擔比達到50%以上
根據《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的相關數據,1999—間,我國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的典型特點是:政府分擔波動大、比例小,家庭分擔比例過高。其中,1999—,政府分擔比一直平穩增長,保持在60%—70%之間。,政府分擔比由上一年的69%急劇下降到34%。,政府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比有所回升,由歷史最低點34%上升到42%。
與政府分擔的波動相對應,1999-,家庭分擔比一直低于31%。其中,最高值為2007年的31%,最低值為2006年的14%。而時,家庭分擔比一躍成為53%,分擔比例超過了50%,家庭承擔了更大的壓力。家庭分擔比雖略有下降,但仍接近50%。
此外,課題組對全國12個省市2358所幼兒園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情況進行了實地調研。結果發現,在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執行第二年的,全國范圍內政府分擔比只有40.48%,家庭分擔比高達56.99%,社會分擔比只有2.53%。家庭承擔了過大的學前教育支出壓力。
無論根據《中國教育經費統計年鑒》,還是課題組的實際調研數據,在學前教育成本分擔上,我國政府的分擔比
成考錄取分數線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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