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原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江西科技學院,國標代碼為10846,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學校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是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江西科技學院是以工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為主的多學科綜合性大學。是江西省首批兩所綜合改革試點高校之一。學?萍紕撔氯招略庐,科研項目量增質升,知識產權工程碩果累累,學校獲批設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成為江西省31個博士后基地中唯一獲此殊榮的高校,并已開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學校近年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六項、國家社科基金一項,獲國家專利千余項,擁有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江西省區域發展研究院、江西省名山文化藝術創作與傳播研究院等多個重點實驗室。學校與華為等300多家企業緊密合作,設有科技創新班104個,近三年引進560多位企業導師。
第四條江西科技學院坐落于英雄城南昌瑤湖高校園區,占地面積2000余畝,校舍面積約85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與生活設施齊備,建有200多個實驗(實訓)室,校外實訓基地300多個,實驗室和實習實訓基地覆蓋所有學科專業。學校建有數字化圖書館、標準塑膠田徑場、體育館、劇場等教學活動設施,擁有被授予“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紅綠藍眾創空間。學校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實施“四項人才工程”,抓好教學名師團隊、創新科研團隊和學生管理團隊三支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了一支結構合理、愛崗敬業、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第五條江西科技學院面向全國招收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生。2020年招生普通本科專業40個,普通?茖I32個。其中汽車服務工程專業是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省級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項目,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等5個本科專業獲批省級特色專業。學校按照“學校有特色、專業有特點、學生有特長”的辦學要求,積極探索和創新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走“精品+特色”之路,強化學生綜合能力、專業能力、創新創業能力培養。面向基層,面向生產、管理和服務一線,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有專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六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堅持競爭公平、選拔公正、程序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官方網站(http://zjc.jxut.edu.cn)、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官方微信(jxut_zsb)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的官方平臺。學校只通過官方平臺發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八條江西科技學院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瑤湖高校園區紫陽大道115號
第九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是江西科技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的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起草、報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五)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六)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十二條江西科技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本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江西科技學院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政策和規定,同時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結合近年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統籌考慮,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四條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江西科技學院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預留少量招生計劃,在招生過程中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后,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五條江西科技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ㄊ小⒆灾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在錄取工作中,江西科技學院按照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和各省的招生規定,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學校在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采取分數優先,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如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按服從情況進行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江西科技學院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對于學校沒有安排相關專業測試的省(市、自治區),承認生源。ㄊ、自治區)統考專業成績,考生文化成績過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專業和文化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由我校自行組織測試專業的省(市、自治區),考生專業測試合格,文化成績上線,按校考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如文化和專業成績相同時,按語文、綜合、英語、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第十八條江西科技學院原則上認可各。ㄊ、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條江西科技學院對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二十條江西科技學院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語種,但各招生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第二十一條江西科技學院對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美術設計類、編導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空中乘務相關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5cm、女生162cm以上。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二條江西科技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班的錄取原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2020年只面向新疆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
第二十三條江西科技學院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小⒆灾螀^),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四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條江西科技學院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六條 江西科技學院在上海本科藝術類甲批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乙批次按照文化成績過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七條江西科技學院在江西省高職單獨招生的錄取原則按江西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八條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江西科技學院按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九條江西科技學院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對外公示的標準收取,其中本科文史類學費22000元/年、理工類23000元/年、藝術類29000元/年; 專科文史類學費15500元/年、理工類15500元/年、藝術類16500元/年;
第三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我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我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另外我校設有 “于果助殘扶貧基金”、“深圳校友會獎助學金”、“杭州校友會創業基金”、“彭麗麗校友獎助學金”、“江期勝校友獎助學金”、“祁小博校友獎助學金”等。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我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科技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三條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公布后,若與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錄取原則有沖突,則以教育部、各。ㄊ、自治區)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三十五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三十六條江西科技學院招生部門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瑤湖高校園區紫陽大道115號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0098;咨詢電話:0791-88138888;傳真:0791-88137777;網址:http://zjc.jxut.edu.cn;官方微信:jxut_zsb;電子郵箱:zs@jxut.edu.cn。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由江西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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