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江西中醫藥大學創建于1959年。5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學校始終堅持“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服務,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服務,為國家需要服務”的辦學宗旨,弘揚“惟學、惟人、求強、求精”的校訓,以“培養適應社會進步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實踐型、創新型、創業型人才”為目標,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大學,先后多次獲得全國和全省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高校、全國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是全國綠化模范單位、江西省文明單位。
學校是國家博士學位授權單位,校園占地面積1644.79畝,是目前國內校園面積最大的中醫藥高等院校。有專任教師814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355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687人。教師隊伍中,有全國優秀教師8人、全國衛生系統先進個人1人、全國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指導老師40人次、第十屆國家藥典委員會委員5人、江西省首屆高等學校“井岡學者”特聘教授2人、江西省主要學科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2人、入選江西省贛鄱英才555工程13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共71人、江西省省級優秀教師20人、江西省名中醫58人、江西省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28人、博士生導師41人。近5年,共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56項、新藥證書9項、計算機軟件著作權3項,有28項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其中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4項。
二、音樂學(音樂治療)專業簡介
江西中醫藥大學音樂學(音樂治療)專業于2005年2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系我國醫學類本科高校中率先獨立設置的音樂治療專業,學校大力支持音樂治療專業建成我國一流的音樂治療人才培養及科研創新基地。
2010年10月,我校音樂學(音樂治療)專業獲批江西省高校特色專業,同年,被列入江西中醫藥大學校級重點(培育)學科,2011年音樂治療學科組榮獲“優秀學科組”稱號,學校現為中國音樂治療學會常務理事單位。
本專業師資結構合理,擁有多名教授、副教授及客座教授,學校不定期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來校講學、研討等學術交流活動,建有“江西中醫藥大學音樂治療研究中心”、“大學生藝術實踐基地”、“大學生雙惟愛心藝術團”等為教學、科研與學生創新實踐服務的平臺,設置有音樂體驗室、團體音樂治療室、音樂心理實驗室、舞蹈房等,硬件設施在全國音樂治療本科教育學校中走在前列,見習、實訓、實習基地日益完善。
學生在校期間,將接受全面的大學文化素質、系統的音樂理論與技能教育,接受音樂治療臨床訓練和專業實踐教育,畢業后能勝任綜合醫院專業音樂治療、心理咨詢,中小學音樂教師,音樂特殊教育教師,應用音樂藝術科研或群眾文化藝術管理等工作。
學校對符合畢業資格的學生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位 | 招生對象 | 招生名額 |
音樂學(音樂治療) | 四年本科 | 文學學士 | 文科生(對江蘇省招收藝術類考生,文理不限) | 50人(以各省公布計劃為準) |
三、報考條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具有藝術特長的文科考生均可報考(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均可報考,文理不限)。
2、專業成績使用?汲煽兪》荩汉邶埥、河南、浙江、江蘇、廣西。
3、專業成績使用省聯考成績省份:廣東、福建
四、報考與專業測試
(一)報名
1、考生持當地招生部門核發的藝術專業報考證(無報考證者帶本人學生證或學校、工作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設立的考點報名。報名費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報考,考生只能參加本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專業考試。
3、廣東、福建兩省考生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我校認可專業統考成績,不再另行單獨組織校考。
(二)專業測試
1、考生須持身份證、報考證及我校專業準考證參加本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測試。
2、報名地點與考試時間安排:
省份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黑龍江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 |
河南 | 2月4、5日 | 2月6日 | 鄭州市24中 |
廣西 | 1月28、29日 | 1月30日 | 廣西師范大學育才校區 |
浙江 | 3月4、5日 | 3月6日 | 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 |
江蘇 | 2月7、8日 | 2月9日 | 南京師范大學 |
備注:具體報名時間、地點、考試安排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或考試承辦單位(考點)公布的信息為準。
3、考試內容:包括音樂技能、音樂素質、心理健康與溝通表達能力共3個方面。側重綜合素質,擇優選拔。
考試內容 | 具體選考項目與內容 | 成績比重 | 曲目要求 | 說明 |
音樂技能 | 聲樂、鋼琴、器樂、舞蹈 | 70% | 自選1首曲目備考 | 任選一項為主項;允許有副項作為加試 |
音樂素質 | 視唱,聽音模唱 | 25% | 抽卷面試 | 個別面試 |
心理健康與溝通表達 | 心理健康與溝通表達 | 5% | 即興答問 | 個別面試 |
備注:不設筆試,聲樂唱法不限。
4、專業成績查詢與合格證發放: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是按招生計劃總數的4倍比例發放。專業合格的考生才能報考我校。所有考生可于4月10日后登錄我校招生就業網(http://zjc.jxtcmi.com)查詢成績,專業合格的考生寄發專業合格證。
5、有關藝術類專業統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辦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
2、當地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要求根據生源所在省份的錄取政策執行。
3、考生需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分省招生計劃在專業成績公布后、考生填報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專業成績由各省分別排名。
4、錄取原則:黑龍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錄取原則為專業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省份規定的藝術類普通本科批次(或相應批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分省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招生計劃最后一名錄取時,如出現專業分數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福建省、廣東省錄取規則為執行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考生須取得所在省份的音樂專業統考合格證。
5、考試中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考試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新生入校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有代考、冒名頂替等舞弊行為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報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六、其它
1、收費標準:學費:9200元/人·年,住宿費:800元/人·年。
2、監督與咨詢: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錄取工作相關信息及時在“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網”上公布,錄取結果提供網上查詢服務,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生對專業成績與合格證發放有疑問請咨詢江西中醫藥大學人文學院,對錄取結果有疑問請咨詢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對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及錄取結果有疑問,也可向江西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審計處反映或咨詢。
七、聯系方式
江西中醫藥大學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791-87118988
江西中醫藥大學人文學院咨詢電話:0791-87118681
江西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審計處監督電話:0791-8711880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興灣大道818號郵編:330004網址:http://www.jx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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