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簡章尚未公布,參考2017年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以我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為契機,為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2017年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1、招生范圍:具有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
2、報考條件: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優良的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項目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高中階段在以下科技創新類競賽中獲得相應獎項的學生:
比賽名稱 | 獎項要求 | 落款或主辦單位 |
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 中國科協青少年科技中心或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 獲獎 | 中國科協、教育部 |
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 | 中國科協 | |
創新杯未來飛行器設計大賽 | 中國航空學會 |
(3)高中階段在航空、航天模型省級比賽獲得冠軍或在全國比賽獲得遙控項目前六名、其它項目前三名的學生;
(4)對航空航天有執著的愛好,高中階段進行過相關研究性學習,并形成高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的學生;
(5)高中階段在文學、外語類省級、國家級比賽中獲獎,或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文學作品的學生;
(6)其他具有學科特長或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創新潛質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220人。
各省市(上海市和浙江省除外)的考生可報考自主招生的專業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高考科類 | 筆試科目 |
航空宇航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能源與動力學院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自動化學院 | 自動化 | 理科 | 物理 |
生物醫學工程 | 理科 | 物理 |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理科 | 物理 |
機電學院 | 機械工程 | 理科 | 物理 |
工業設計 | 理科 | 物理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
材料科學與技術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化學 |
應用化學 | 理科 | 化學 | |
核工程類 | 理科 | 物理 | |
民航(飛行)學院 | 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 | 理科 | 物理 |
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與管理) | 理科 | 物理 | |
航天學院 | 信息工程(航天信息應用) | 理科 | 物理 |
空間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物理 | |
理學院 | 應用物理學 | 理科 | 物理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數學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科 | 數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數學 | |
信息安全 | 理科 | 數學 | |
物聯網工程 | 理科 | 數學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文理兼招 | 數學 |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 法學 | 文科 | 閱讀與寫作 |
公共事業管理 | 文科 | 閱讀與寫作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民航業務、國際貿易) | 文科 | 英語 |
日語 | 文科 | 英語 | |
藝術學院 | 廣播電視學 | 文科 | 閱讀與寫作 |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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