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以我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為契機,為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范圍:具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
(二)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項目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在發明創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
(3)高中階段在航空、航天模型省級比賽獲得冠軍或全國比賽獲得前三名的學生;在國際無人機飛行器創新大獎賽、飛向未來-太空探索創新競賽等航空航天類競賽獲獎的學生;對航空航天有執著的愛好,高中階段進行過相關研究性學習,并形成高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的學生;
(4)高中階段在文學、外語類省級、國家級比賽中獲獎,或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的學生;
(5)其他具有學科特長或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創新潛質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
考生根據高考報名科類以及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等情況綜合考慮,報考相對應的學院專業,有關支撐材料須與申請專業相關。具體學院各招生專業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高考科類 | 筆試科目 |
航空宇航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能源與動力學院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自動化學院 | 自動化 | 理科 | 物理 |
生物醫學工程 | 理科 | 物理 |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理科 | 物理 |
機電學院 | 機械工程 | 理科 | 物理 |
工業設計 | 理科 | 物理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
材料科學與技術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化學 |
應用化學 | 理科 | 化學 | |
民航(飛行)學院 | 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 | 理科 | 物理 |
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 | 理科 | 物理 | |
航天學院 | 信息工程(航天信息應用) | 理科 | 物理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天)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
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數學 |
應用物理學 | 理科 | 物理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科 | 數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數學 | |
信息安全 | 理科 | 數學 | |
物聯網工程 | 理科 | 數學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經濟與貿易類 | 文理兼收 | 數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文理兼收 | 數學 | |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 法學 | 文科 | 語文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民航業務、國際貿易、國際商務) | 文科 | 英語 |
日語 | 文科 | 英語 | |
藝術學院 | 廣播電視學 | 文科 | 語文 |
備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民航專業特點,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覺正常,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專業還要求考生單眼裸視E字表4.6以上,無語言、發音、聽力障礙。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專業只招收男生。
四、報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請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關報名手續。
1、網上報名。申請人請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zzbm),并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網上報名時間從3月1日起,至3月20日截止。
2、準備材料。申請人須將以下材料以A4紙大小按次序裝訂(無需再添加封面):
(1)按要求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后生成的申請表;
(2)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匯總表(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3)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證明自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
(5)個人自薦報告,闡明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理由、個性特長、對報考專業的認知、未來規劃等方面的情況(不少于800字)。
備注:如有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對考生進行實名推薦,屬單位、中學、社會團體推薦的請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屬專家個人推薦的請親筆署名,推薦材料單獨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郵寄至我校。
3、郵寄材料。申請人須將以上材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于3月2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前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信封上請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不退還。有條件的中學可將學生報名材料統一匯總郵寄。
五、選拔程序
1、初審原則。我校將組織自主招生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考生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特長潛質與申報專業的匹配性等,同時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審核通過者方可取得參加選拔測試的資格。
2、考核辦法。航模類初審合格考生測試項目為筆試、飛行操作測試、室內制作三部分,其他類別考生測試項目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經專家組審核的特長顯著或創新潛質突出的考生,將免于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筆試測試科目為數學、物理、化學、英語、語文、航空航天技術,考生根據選報專業參加相應科目的筆試。
3、資格確定。
(1)航模類考生將依據筆試成績、飛行操作測試成績、室內制作成績的總分,分項目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參加筆試和面試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分專業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只參加面試的考生依據面試成績,分專業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所有名單經上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確定為我校自主招生優錄候選人。
(2)優錄候選人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確認為我校自主招生優錄對象。
六、有關政策
我校對取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依據測試結果給予相應的優錄政策。填報高考志愿時,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填報專業志愿時,應填報公示入選專業。學校將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1、優錄政策
等級 | 錄取 |
A | 成績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則予以錄取。 |
B | 可在我校模擬投檔線下20分(江蘇考生為線下15分)以內錄取,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線。 |
2、破格錄取
對于個別在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經專家組面試成績優秀,認定為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突出發展潛力和培養潛質的考生,可由專家組提交書面考評意見,在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認定為破格錄取擬定對象(入選考生還將單獨進行公示,評委名單及考評意見一并公布)。如考生高考成績未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但達到本科二批本科控制線,在錄取階段學校將根據其實考成績,向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提出破格投檔申請,經省級招生委員會批準后予以錄取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主要日程
1、網上報名:從3月1日,至3月20日截止。
2、材料郵寄:3月2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前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3、初審情況:4月30日前公布初審合格名單。
4、繳費: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5月10日前繳納測試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繳費方式為網上繳費。無法進行網上繳費的考生可通過郵政匯款繳納費用,匯款時,收款人請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收款人地址為南京市御道街29號;匯款附言請寫明學生報名號及姓名。逾期未繳費者將視為放棄參加測試。
5、準考證打。5月30日后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內容包括考生的測試時間、考場安排。
6、測試時間:6月13日-14日,有關測試具體安排將通過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公布,如有調整,以招生網公布信息為準。
7、入選名單公示:擬定入選合格名單將于6月22日前進行公示。
八、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自主招生工作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督管理規定》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3、學生、推薦單位、推薦人應當保證申請材料及相關推薦材料的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的自主招生優錄資格并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
4、自主招生認定結果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網”查詢,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九、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
傳真電話:025-84892459
咨詢電話:025-84892899
監督電話:025-84891546
電子郵箱:zsb@nuaa.edu.cn
網址:http://zs.nuaa.edu.cn
十、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后為準。
十一、本辦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時間:2023-09-15 02:0:49江蘇自主招生學校名
時間:2023-09-21 05:0:52江蘇高職單招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21 15:0:342019南京師范大學自主招生
時間:2023-09-15 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