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以我校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為契機,為進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我校將繼續進行自主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范圍:具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
(二)報考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項目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高中階段在省級及以上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獲獎或在發明創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
(3)高中階段在航空、航天模型省級比賽獲得冠軍或全國比賽獲得前三名的學生;在國際無人機飛行器創新大獎賽、飛向未來-太空探索創新競賽等航空航天類競賽獲獎的學生;對航空航天有執著的愛好,高中階段進行過相關研究性學習,并形成高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的學生;
(4)高中階段在文學、外語類省級、國家級比賽中獲獎,或在省級及以上公開發行的相關刊物上發表作品、論文或有專著出版的學生;
(5)其他具有學科特長或在我校某一學科領域具有創新潛質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招生專業
考生根據高考報名科類以及自身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興趣愛好等情況綜合考慮,報考相對應的學院專業,有關支撐材料須與申請專業相關。具體學院各招生專業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高考科類 | 筆試科目 |
航空宇航學院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能源與動力學院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自動化學院 | 自動化 | 理科 | 物理 |
生物醫學工程 | 理科 | 物理 |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類 | 理科 | 物理 |
機電學院 | 機械工程 | 理科 | 物理 |
工業設計 | 理科 | 物理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
材料科學與技術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化學 |
應用化學 | 理科 | 化學 | |
民航(飛行)學院 | 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理與簽派) | 理科 | 物理 |
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 | 理科 | 物理 | |
航天學院 | 信息工程(航天信息應用) | 理科 | 物理 |
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航天) | 理科 | 物理或航空航天技術 | |
理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數學 |
應用物理學 | 理科 | 物理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科 | 數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數學 | |
信息安全 | 理科 | 數學 | |
物聯網工程 | 理科 | 數學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經濟與貿易類 | 文理兼收 | 數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文理兼收 | 數學 | |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 | 法學 | 文科 | 語文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民航業務、國際貿易、國際商務) | 文科 | 英語 |
日語 | 文科 | 英語 | |
藝術學院 | 廣播電視學 | 文科 | 語文 |
江蘇自主招生大專院校名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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