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4568,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鎮江新區瑞城路88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簡稱江蘇航院)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茖哟蔚墓k普通高等學校,是江蘇省首家航空類專業高職院校。學院堅持走集群發展、特色發展之路,努力打造航空工程、航空飛行(服務)等特色專業群,是全國航空工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單位、全國航指委無人機專業指導委員會主任單位。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河北、陜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4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粕nC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空中乘務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建議報名條件: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雙眼矯正視力C字表0.5以上(屈光不正不超過±3.00D),面部、頸部、手部等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斑點等。
第十五條 考核方式(含特殊類型):山東省考生須取得《山東省空中乘務專業?己细褡C》或《山東省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己细褡C》可填報我院空中乘務和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其他專業無限制。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小^)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和文史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其中普通類進檔考生的錄。阂罁此谑。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文科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理工類、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不做要求。
第二十一條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滿足考生專業第一志愿”的錄取方式。
第二十二條 我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文件依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工科類專業 5300元。(蘇價費[2014]136號)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四至六人間、空調、獨立衛生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元(鎮價費[2014]109號)。
第二十六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報到須知》中的規定,按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又無正當理由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在第一學期結束前,可根據學校公布的轉專業計劃名額,申請轉專業學習,并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助學金和各類企業獎助學金等、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體系。
第三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鎮江新區瑞城路88號
郵政編碼:212134
招生咨詢電話:0511-80290800
0511-87057944
0511-80853810
招生傳真:0511-80821600
電子信箱:14568@jatc.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11-87056629
0511-87052602
招生監督郵箱:14568@jat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www.jat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江蘇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