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通師范高等?茖W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三條 學校名稱:南通師范高等?茖W校
學校代碼:江蘇1315(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
江蘇1482(師范?婆c本科分段培養)
其余省份以各省考試院核定代碼為準。
學校地址: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育賢路2號(226016)
第四條:學校介紹
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由清末狀元、著名實業家、教育家張謇先生于1902年創辦。近年來的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制度和扶貧幫困機制,學生享受國家、學校各類獎學金、助學金,受獎率在40%以上。
招生層次:?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茖W校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南通師范高等?茖W校
證書種類:全日制
組織機構及職責:學校成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編報招生計劃,實施招生方案;組織招生宣傳工作,吸引優質生源報考;負責考生招生錄取、資格審查、信息建檔和新生入學各類數據統計、生源質量分析工作。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統一組織,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以省考試院政策為準)。
第七條 學校優先錄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招生計劃仍有空余時,對缺額專業及其計劃進行征求志愿。
第八條 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1.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要求
我校專業類型為兼招專業類,即歷史和物理均可作為選測科目;對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
2.對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要求
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
3.對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
“道德品質”、“公民素質”合格;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無D級,單項達到A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錄取辦法
文科類、理科類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是“依據文理,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忌M檔后學校采用“先分數后等級”和“分數清”的錄取辦法,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優先錄取和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如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已經錄滿,則根據填報志愿的順序,錄取其他志愿專業。當投檔分相同時,學業水平選測科目等級高者優先錄取或滿足其專業志愿。當考生總分和等級都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錄取。如仍相同,則文科類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類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檔。
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該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九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1.考生填報要求
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不超過3門。對考生綜合素質的要求同普通類。
2.藝術、體育類的專業成績使用省統考分;錄取原則是“滿足等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藝術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分數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4.體育類考生錄取辦法
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如分數相同時,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如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
藝術、體育類考生兼報普通類按照普通類錄取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外省錄取辦法根據當地考試院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三條 各專業對考生體檢專業限報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等費用。
專業名稱 | 學費(元/生.學年) | 收費標準 | |
語文教育 | 4700 | 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等費用 | |
數學教育 | 4700 | ||
音樂教育 | 4700 | ||
美術教育 | 4700 | ||
體育教育 | 4700 | ||
學前教育 | 4700 | ||
英語教育 | 4700 | ||
商務英語 | 4700 | ||
商務日語 | 4700 | ||
文秘 | 4700 | ||
財務管理 | 4700 | ||
電子商務 | 4700 | ||
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 | 4700 |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4800 | ||
國際郵輪乘務管理 | 5300 | ||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 53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3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300 | ||
電信服務與管理 | 5300 | ||
音樂表演 | 6800 | ||
舞蹈表演 | 6800 | ||
第十六條 學校介紹、專業介紹、獎助貸困補政策等詳細情況見我校網上公布的信息。
第十七條 學校網址:www.ntnc.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513-55092012 55092011
E-mail:ntgs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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