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普猩ぷ。
第三條 學校全稱: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14,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6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省屬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先后獲得“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全國高等職業院校育人成效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亞太國際影響力50強”等榮譽稱號。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浙江、山東、安徽、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西、河南、湖南、四川、貴州、甘肅、云南等。ㄗ灾螀^、直轄市)招收?粕nC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飘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聯絡處,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招生聯絡處主任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與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該。ㄗ灾螀^、直轄市)考試院規定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學生需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對江蘇省外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第二十一條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檔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取時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專業。
第二十二條 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0〕165號,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 4700元,
工科類專業 5300元,
藝術類專業 6800元,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 1500元(4人間)、1200元(6人間)。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校長獎學金、各類企業獎學金以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6號,郵政編碼:213164
招生咨詢電話:0519-86331666
招生傳真:0519-86331277
電子信箱:175753599@qq.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9-86331161
招生監督郵箱:1814201279@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czimt.edu.cn/zsw/main.ht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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