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20年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體育)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805,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淮安市科教產業園枚乘東路3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學校是省屬公辦的全日制高等學校。主要培養面向電子信息、智能制造、現代商貿等行業生產、建設、服務、管理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校占地1080畝,坐落在周恩來故鄉——淮安市,F有全日制在校生12600余人,建筑面積30多萬平方米,固定資產7.38億多元,圖書館藏書76.9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7億元。
建校40多年來,學校躋身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育人成效50強、教學資源50強,江蘇省高職院校創新發展影響力13強、人才綜合競爭力12強、畢業生就業競爭力6強。學校緊緊圍繞市場辦專業,設置電子信息、軌道交通、機電一體化、計算機、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等49個專業及專業方向。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山東、河南、貴州、安徽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粕nC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五條 考核方式:學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照普通文理類、藝術類分代碼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條 江蘇省內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普通類考生錄。浩胀愇摹⒗砜七M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取。對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又填報服從志愿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進行調劑錄取。
3、藝術類考生錄。核囆g類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的安排采取專業清的辦法確定,同分考生按專業成績優先排序錄取。
4、加分政策:考生加分錄取政策按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5、體檢要求:考生身體狀況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
6、選測等級:普通類文理科考生必測科目等級達到合格。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不合格不得超過三門,須參加省專業統考并合格。
江蘇省外錄取規則:
1、嚴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政策,錄取新生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2、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普通文理類進檔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計分方法對考生文化成績按總分排序,擇優錄取,專業安排采取專業清辦法確定,同分考生按數學成績優先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我校將采用志愿優先(即志愿清)的錄取方式。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不限語種考生。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
理科類專業5300元,
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500元。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優秀學生每年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300—8000元/人。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不超過8000元/學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校期間每年可申請2300—4300元/人的國家助學金及勤工助學等資助。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淮安市科教產業園枚乘東路3號
郵政編碼:223002
招生咨詢電話:400-008-1350
招生傳真:0517-83808080
電子信箱:sdyzsb@qq.com
招生監督電話:0517-83808018
招生監督郵箱:sdyzsb@qq.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hcit.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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