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679,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 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格致路309號
第六條學校簡介: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1951年,榮獲高水平高職院校和專業建設單位、全國優質?聘呗氃盒、江蘇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學校共7大專業集群,44個專業,其中,國家骨干專業7個,央財支持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專業3個,交通部示范點專業3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18個,省級品牌培育專業達到18個,省重點專業群4個,航海技術專業群入選高水平專業群建設計劃序列。
第七條 學校面向江蘇、安徽、河南、浙江、山東、江西等29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粕nC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九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堅持行政監督與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報江蘇省教育廳審批。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部、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計劃分配,并報教育部、教育廳審核備案。同時將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報考藝術(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專業統考并合格;報考定向培養士官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未婚,政治、身體條件須滿足相應規定。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三個航海類專業的考生身體狀況除需符合上述規定外,還需符合如下要求:①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或不能準確識別顏色),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外;②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或不能準確識別顏色);③此三個航海類專業適合男生就讀,建議女生慎重填報,以免影響個人就業。報考定向培養士官相關專業的考生體檢要求按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執行。
第十七條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江蘇省普通類進檔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先分數后等級,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專業安排出現分數相同現象時,以語文、數學和外語三門總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如果三門總成績相同,則以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對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又填報服從志愿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進行調劑錄取。
對江蘇省藝術類進檔的考生,按照“按投檔成績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相同的,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等級要求為3+2分段培養項目專業(普通文理類)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 2C;普通文理類、定向培養士官、海外本科直通車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選測科目等級不做要求。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D級或不合格不得超過三門,須參加省專業統考并合格。
第二十三條對江蘇省外普通類進檔考生,以考生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計分方法對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高低,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逐個予以安排。專業安排出現總分相同現象時,以語文、數學和外語三門總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如果三門總成績相同,則以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安排專業。對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又填報服從志愿的進檔考生,根據錄取情況進行調劑錄取。
對江蘇省外藝術類進檔的考生按照“按總分(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安排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相同的,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物價【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生/年,
工科類專業5300元/生/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生/年,
海外本科直通車專業89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90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700-1500元(教財【1996】101號、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教財【2003】4號、蘇價費【2004】365號、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或復檢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金錨獎助學金和各類企業獎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資助政策一覽表。
第三十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大學城格致路309號
郵政編碼:211170
招生咨詢電話:4008281150
招生傳真:025-86176007
電子信箱:jmizsb@126.com
招生監督電話:025-86176964
招生監督郵箱:jmijwb@126.com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jmi.edu.cn/main.htm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6月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