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科大學202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中國藥科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一流學科)。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中央路童家巷24號(玄武門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龍眠大道639號(江寧校區)。辦學層次:本、?;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頒發證書:本、?粕谝幎ǖ哪晗迌冗_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藥科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中國藥科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中國藥科大學組建本專科招生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擔任委員,審議、檢查、監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項;委員會下設本?普猩ぷ黝I導小組,受本?普猩瘑T會委托,統一領導學校本?普猩ぷ。
第六條中國藥科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市)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
2.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章程;
3.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4.客觀、公正地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6.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中國藥科大學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中國藥科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部統一領導,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九條中國藥科大學面向全國招生,根據“結合學校實際、優化生源結構、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學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在本科層次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十條錄取原則
1.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的招生錄取。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105%以內。
2.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安排錄取專業(含內蒙古),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文綜、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理綜、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3.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限考英語語種;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請謹慎填報。
4.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一批投檔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5.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我校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6.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市)及學校文件規定的政策執行。
7.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8.學校對江蘇省錄取原則做如下補充規定:
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
本一批次招生代碼1109:普通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不指定科目;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各類考生必測科目成績必須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志愿填報的要求。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按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執行。
本一批次招生代碼1609: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必測科目成績必須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志愿填報的要求。
專科(高職)批次招生代碼1109:選測科目等級要求:CC;必測科目成績必須達到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志愿填報的要求。
處理分數和等級的關系時采用“等級級差”方式,對于選測科目等級為A+A+的考生加3分;A+A的考生加2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專業。
專業志愿的安排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等效基準成績(投檔成績加上等級級差折算分后的分數)安排錄取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在等效基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含附加分)、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
9.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做如下說明:
在特殊類型招生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
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安排考生調劑專業志愿的參考。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2020年我校繼續實行“大類和專業”相結合的招生模式,專業設置緊緊圍繞藥學產業鏈需求,所有專業均為醫藥方向,開設藥學相關課程,各招生專業(類)詳細介紹和說明請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站查看。實施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入校后在大一學年第二個學期,根據學校制定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大二學年進入專業學習,其中2020年錄取的經濟管理試驗班考生類內專業分流時,文科考生可以選擇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經濟學4個專業,理科和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可以選擇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經濟學、藥事管理5個專業。
第十三條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本、專科專業學費詳見我校本?普猩W站;校內住宿費為1500元/學年,具體以實際住宿安排為準。
第十四條學校在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建立了“獎、貸、助、勤、補、免”六位一體的資助與育人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堅實的經濟保障,同時不斷創新豐富資助育人工作形式,引導受助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積極搭建我!鞍l展型”資助育人工作模式。
第十五條我校本科招生網站:http://zb.cpu.edu.cn,咨詢電話:025-83271319、83271422,傳真:025-83245186,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25-86185570。
第十六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中國藥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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