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全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2020年招生錄取相關規則,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校址
1.學校全稱: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2.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仙林大道100號
3.學校代碼:13994(國標) 1807(江蘇。
二、辦學層次、類型
1.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2.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招生計劃
學校2020年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考生也可訪問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招生網(http://www.naujsc.edu.cn)查詢。
四、報考條件
凡取得高考報名資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學習成績優良的考生均可報考。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檢。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五、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六、錄取辦法
1.江蘇省內(文、理)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BC,必測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加4分;A加3分;B+加2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磧炏葷M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如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如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蘇省內(藝術)
(1)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文化考試(含三門統考和學業水平測試)和江蘇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測試。
(2)藝術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測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或D級)科目不超過三門。
(3)美術類按文化總分和專業總分相加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投檔分相同時,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擇優錄;若專業分仍相同,則按外語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對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無色盲。
3.江蘇省外(文、理)
(1)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三門總分依然相同,文科按語文成績排序,理科按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文件政策規定為準。
(4)2020年高考改革試點省市的錄取,按照該省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4.審計學(CIMA)、會計學(CIMA)兩個專業只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未填報審計學(CIMA)、會計學(CIMA)的考生不會被調劑到該專業。
5.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6.其他要求按各省、市、自治區考試院公布的錄取要求執行。
七、收費退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我校錄取新生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1)學費:新生入學報到時預繳全年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14000元/年/生,理工科類專業150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16500元/年/生,國際合作辦學和嵌入式培養除外。(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專業計劃備注欄,以最終相關收費文件為準。)
(2)住宿費:1200-1500元/年/生(視具體住宿條件確定)。
2.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除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等評定的獎學金、助學金外,我校還設有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單項獎等;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固定崗位每個月按350元/人的標準發放,臨時崗位是12元/小時標準發放。
3.退費辦法:按照蘇價費[2005]103號文件執行。
八、證書類別及頒發辦法
1.證書類別: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畢業證書;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證書頒發辦法:凡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完成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取得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包括選修課程)后,準予畢業,畢業時頒發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畢業證書,并以“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名稱具。粚Ψ鲜谟鑼W士學位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的學士學位。
九、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負責協調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事務。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3.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確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十、信息公開
學校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結果均可在網站或相關招生資料上查詢。
十一、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章程由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仙林大道100號 郵政編碼:210023
學校網址:http://www.naujsc.edu.cn 招生郵箱:jsxyzsb@163.com
咨詢電話:(025) 85780042、(025) 85780043 傳真號碼:(025) 85780047
學校官微:南京審計大學金審學院 咨詢QQ: 322282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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