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江蘇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市、區)教育局、公安局、扶貧辦:
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要求,我省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即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即地方專項計劃),F就做好兩類專項計劃的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區域
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實施區域為25個省扶持的經濟薄弱縣(市、區)和黃橋、茅山革命老區所涉及的14個縣(市、區)。
具體名單為:豐縣、沛縣、睢寧縣、徐州市銅山區、徐州市賈汪區、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區、淮安市淮陰區、洪澤縣、漣水縣、盱眙縣、濱?h、響水縣、阜寧縣、射陽縣、灌云縣、灌南縣、連云港市贛榆區、東?h、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遷市宿城區、宿遷市宿豫區、泰興市、泰州市姜堰區、泰州市高港區、泰州市海陵區、泰州市高新區、如皋市、海安縣、句容市、丹陽市、鎮江市丹徒區、鎮江市潤州區、常州市金壇區、溧陽市、南京市溧水區。
二、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高校和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名單見附件1)承擔,招生計劃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二)報考條件和辦法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1)符合高考報名條件;(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考生可登錄擬報考高校網站,查閱招生簡章,了解報考辦法和要求。具體時間安排為:4月5日前,高校公布招生簡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試院下載相關考生信息,由有關縣(市、區)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初審并公示;5月30日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申請材料審核,確定申請材料通過的考生名單并公示;高考后、成績公布前,高校進行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公示?忌目己虽浫」芾砉ぷ鲄⒄兆灾髡猩k法執行。
(三)填報志愿和錄取
經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須在6月27日至29日(截止時間為29日17:00),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即視為自動放棄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資格。
我省在志愿填報時專設一個志愿欄,用于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自主招生、試點學院、農村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等院校志愿。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
三、地方專項計劃
(一)招生高校和計劃
地方專項計劃由部分省屬參加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高校(名單見附件2)承擔,招生計劃原則上為有關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具體計劃數和專業詳見《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蟽。
(二)報考條件和辦法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1)符合高考報名條件;(2)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地區,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6月20日前,有關縣(市、區)完成有資格填報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填報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志愿。
(三)填報志愿和錄取
地方專項計劃列入文理科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單設一類“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即:提前錄取本科批次,共包括八類院校(專業)計劃:第一類:軍事院校、軍事院校(招收預備軍官學員)、國防生計劃;第二類:公安、政法院校(專業);第三類:航海院校(專業);第四類: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第五類: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第六類:其他院校;第七類:體育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院校、體育類提前錄取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院校;第八類: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院校、藝術類提前錄取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院校。提前錄取本科批次第一類至第八類院校(專業)不得兼報。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時間為7月2日17:00)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卡網上填報志愿,并對自己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負責,不需要現場簽字確認志愿信息。
地方專項計劃執行本一批次最低省控線。其投檔、錄取規則與我省現行文科類理科類提前錄取本科批次有關規定相同。高校對考生提出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等級和分數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四、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是一項惠及農村考生的民心工程。各地要充分認識到做好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完善工作辦法,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專項計劃優惠政策精準發力。有關單位要依靠黨組織,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層層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精細化、規范化操作,確保政策執行不走樣,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受益。
(一)強化資格審核和規范管理
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人口信息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認真細化戶籍、學籍資格的審核辦法,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建立教育、公安、扶貧等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進程的實際情況和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城鄉區域劃分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本地農村地區的范圍,并依托公安人口信息系統,對考生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核;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范考生報名材料,確?忌猩畔、紙質檔案、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一致,嚴防資格造假。
(二)加大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廣泛監督;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增強信息公開實效,及時將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分別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中學校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網站、信函等多種舉報方式,并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三)嚴查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各地要建立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的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發生違規行為的學校、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工作
各地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深入農村和貧困地區以及相關中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解讀,解疑釋惑,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招生政策內容,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踴躍報考。
請相關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高中教育階段學校。
附件:1.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2.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扶貧辦
4月19日
附件1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教育部直屬高校(72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大學
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
江南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東北林業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華中師范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大學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陜西師范大學
蘭州大學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大連海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黑龍江大學上海大學
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福州大學鄭州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
附件2
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名單
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醫科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57江蘇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41西交利物浦大學轉專業政策
時間:2024-07-12 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