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科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的文件精神,我校將在江蘇省內進行綜合評價錄取工作,以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好,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致力醫學事業并適合醫學人才培養的優秀高中快車教育。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人數
南京醫科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招生人數不超過當年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總額的5%。
二、報名條件
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高中理科快車教育,綜合素質高、對醫學及相關專業有濃厚興趣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2、具備較強的創新能力、科研能力或軟件開發能力,高中階段在全國或省級各類科技創新競賽中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階段以第一主持人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者;或高中階段在醫藥生物學等專業領域內有突出表現和培養潛質且獲得相關科技創新大賽省級三等及以上或第一作者發表相關論文者;
3、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4、高中階段被評為地市級(含)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者;
5、三星級中學高中階段高二上下學期、高三上學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全部在年級理科類學生中的前10%;四星級中學高中階段高二上下學期、高三上學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全部在年級理科類學生中的前20%,其中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的考生可以放寬到前30%者(我校優質生源基地中學名單將同步公布在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
6、高中階段在物理、化學、生物任意一門單科學習中,高二上下學期、高三上學期等三個學期全部位于年級理科類學生中前5%者。
三、報名程序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遵循“以推薦與自薦相結合、綜合考察與突出特長相結合”的選拔原則。
報名采用網上申請的形式。報名時間:4月1日9時至4月15日17時。
(一)申請人登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zs.njmu.edu.cn/),點擊“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二)提供書面申請材料:
1.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申請表(用A4紙打印申請表);申請表內容須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否則責任自負。
2.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的考生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單、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年級綜合排名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材料;
3.申請考生的個人自薦報告(不超過1500字),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對醫學的認識、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4.獲獎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等。
書面申請材料請于4月16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漢中路140號,郵編:210029),信封上請注明“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材料”。
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辦法
(一)面試資格生確定
1、我校依據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2、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的1-4項的報名者,根據獎項與榮譽確定面試資格生;
3、對于符合5-6項報名條件者,我校主要根據報名者“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結合綜合排名及單科成績排名,確定面試資格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量化測算方法是“A等級”為10分,“B等級”為7分,“C等級”為4分。
4、我校面試資格生總人數不超過400人。
5、面試資格生名單將于4月30日前在“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可通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
(二)面試測試
1、我校面試測試內容主要考核學生是否具有醫學生培養的潛質、動手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
2、我校面試時間初定6月14日,面試資格生按照規定時間來我校參加面試測試,面試測試的最后具體安排將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發布。參加面試測試的考生,到校領取準考證,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繳納測試及報名費人民幣60元/人。
3、我校將對通過面試測試的考生進行復審,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200%,根據考生面試測試成績高低擇優提出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候選人,候選考生名單將上報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經審核通過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監督。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入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愿,未填報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五、錄取政策
1、凡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認定資格的入選考生,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高考成績須達到理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
2、根據考生報考科類,采取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評價、面試成績、學校特色要求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計算分數。錄取時按綜合評價分從高到低錄取,錄滿規定計劃數為止。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如下:
項目 | 所占權重 | 備注(總分100分) |
高考成績 | 45% | 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45%計算出所得高考成績分計入總分。(兩門選測科目等級不算分值) |
學業水平測試及綜合素質評價 | 10% | 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四門):每獲得一個“A”等級,得1.5分,一個“B”等級,得0.8分,獲得四個“A”等級,另外獎勵1分;綜合素質評價(三項):每獲得一個“A”等級,得1分,一個“B”等級,得0.5分。所獲分數直接計入總分。 |
專業特色 | 10% | 選測科目(限物理、化學、生物)有一門獲得“A+”等級,則加5分;獲得“A”等級,加3分。所獲分數直接計入總分。 |
面試測試 | 35% |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35%計算出所得面試成績分計入總分 |
3、錄取專業安排:
(1)對于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前30名考生,學校滿足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其他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滿足其除“5+3本碩一體專業”外排名第一志愿的專業。(考生須填滿六個專業志愿,因不填滿六個專業志愿而未被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2)擬通過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和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公示。
六、保障措施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結果向社會公示,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接受社會監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并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申請、審核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個人或中學,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七、有關說明
本方案由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八、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njmu.edu.cn/電子信箱:zj@njmu.edu.cn
電話:025-86862670、86863443傳真:025-86862670
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編:210029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2 10:0:24南京藝術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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