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點高校和招生計劃
教育部規定清華大學等53所試點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共7所)藝術團可在全國范圍內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名單見附1-1)。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本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項目、選拔人數、錄取要求(含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測試時間、地點、科目和辦法等。各高校招生簡章應在2月底前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按照教育部的規定,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錄取人數不得超過主管部門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具有音樂(聲樂、器樂、鍵盤)、舞蹈、戲劇、書畫(書法、美術)等藝術特長,符合擬報考高校高水平藝術團要求,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參加有關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的報名。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指省轄市,下同)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2.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
3.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擬報考高校開展文化藝術活動的需要。
符合高水平藝術團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與方式,憑本人身份證及文藝調演獲獎證書、參展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高校留存備案。測試開始前,各招生高校須對符合參加測試條件的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式時間不得少于兩周。
三、專項測試工作
1.江蘇省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專業測試工作由有關招生高校自主進行。
2.招生高校須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要根據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蘇教考招〔2007〕44號)要求,制定詳細的測試方案,并負責測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高校的測試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考試安全保密和組織管理的相關規定,每組專家評委的人數應在5人以上,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測試時間應安排在春節法定假日之后進行。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有關材料,按照相關測試高校規定的時間,直接到高校報到、繳納費用、領取準考證,并參加專業測試。
四、
常州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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