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分類培養、分層教學”人才培養模式,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自覺性,讓學生有機會轉入更適合自己學習的專業,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蘇教學〔2014〕8號)和《關于深化“分類培養、分層教學”改革的實施意見》(蘇建院發〔2014〕2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招生和就業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我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規定。
一、基本原則
1.本辦法僅適用于在籍學生,且每人只能辦理一次轉專業。
2.每屆學生將分兩次轉專業,即第一學期末的跨專業群轉專業和第二學期末的專業群內轉專業。
3.專業及專業群定義框架原則上是指學校目前確定的專業及專業群。
4.有利于實施分類培養和學生的個性發展,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5.遵循專業的科學調整發展,以及教學資源的合理調配和教學的有序組織。
6.按照志愿優先,總分排序,保障公平、公正、公開。
二.指標確定
1.各專業提供擬轉入指標數,原則上為本專業當年招生總人數的15%,個別專業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可以適當向上調整。
2.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50%。
3.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超出允許數時,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隊來確定。
三、條件要求
1.申請條件
(1)思想道德優良,在校期間未受過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者。
(2)跨專業群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成績必須滿足班級前50%(按相應學期或學年期末成績總分排名)。
(3)專業群內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成績必須滿足班級前50%(按相應學期或學年期末成績總分排名)。
2.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轉專業
(1)藝術類與其它類不得互轉。
(2)對口單招、海外本科直通車、中外合作辦學、“3+2”專本連讀、煤炭類對口單獨招生、普通高考招生等不同生源類別之間不得互轉。
(3)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的其它不能轉專業的。
(4)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選課程)。
(5)經學校審核確定不能轉的。
四、錄取規則
1.符合申請資格并提交申請的學生,按申請轉入專業人數的課程學習成績(加乘分層成績系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需要面試的專業按照課程學習成績(加乘分層成績系數)+轉入專業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若沒有數學課程的,可以由轉入專業所屬院提出相應替換課程。
五、實施流程
1.指標公示
各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教學條件等確定當年各專業跨專業群擬轉入學生人數指標,填寫《轉專業指標統計表》(見附件1),由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后報教務處核準,經學校批準后,由教務處統一公布。
2.學生申請
學生本人根據個人意愿及各專業公布指標等情況,填寫《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2)后交所在二級學院,各二級學院集中審核后報送教務處。每個學生可申請兩個專業,分第一志愿專業和第二志愿專業。
3.資格審核
各二級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填寫《轉專業申請資格院部審核合格學生匯總表》(見附件3),并由二級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后統一交至教務處,教務處匯總各二級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
4.面試安排
轉專業的面試工作由轉入二級學院自行組織開展,面試成績經轉入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后報送教務處。
5.名單擬定
教務處按“課程學習成績”或“課程學習成績+面試成績”來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據各二級學院所報各專業指標數按照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擬定名單,并報學校院長辦公室批準。
6.名單公示
教務處將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
7.手續辦理
教務處確定轉專業名單公示結束后,無異議情況,確定同意轉專業的學生須于三天內到轉入二級學院報到,并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它事項
1.學校由教務處、監察處、學生處、質量管理辦公室等部門,對學生轉專業過程中的申訴或反映的問題,共同組織進行調查、確認,并給予答復或處理。
2.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按新專業的培養計劃完成學業,畢業資格均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學費收費標準也按轉入專業的標準收取。
3.在原專業修讀的相近課程經轉入二級學院同意并報教務處審核后可以充抵新專業的課程,學生轉入新專業的一學期內應當完成前修課程的認定。
4.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教務處所有。
院系 | 專業 |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與制造、電氣自動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 |
經濟管理與人文學院 | 會計、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 |
信息傳媒與藝術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廣告設計與制作、展示設計、動漫設計與制作、影視動畫 |
建筑工程管理學院 | 房地產經營與估價、工程造價、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監理 |
建筑工程技術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建筑鋼結構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基礎工程技術 |
建筑設備與市政學院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水利工程 |
建筑設計與裝飾學院 | 建筑設計技術、城鎮規劃、園林工程技術、環境藝術設計、中國古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礦業與交通工程學院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公路監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礦井建設、供用電技術、供用電技術、礦山機電、礦井通風與安全 |
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名單: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 年)》項目認定骨干專業:會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道路橋梁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筑工程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程造價
國家、省級示范性建設專業及專業群 | ||
序號 | 專業名稱 | 備注 |
1 | 建筑工程技術 | 國家示范建設專業 |
2 | 鋼結構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3 | 建筑工程技術(建筑材料與檢測) | 專業群 |
4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國家示范建設專業 |
5 | 室內設計 | 專業群 |
6 | 園林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7 | 建筑設計技術 | 專業群 |
8 | 中國古建筑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9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國家示范建設專業 |
10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11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12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專業群 |
13 | 礦井建設 | 國家示范建設專業 |
14 | 礦山機電 | 專業群 |
15 | 礦井通風與安全 | 專業群 |
16 | 工程造價 | 省級示范建設專業 |
17 | 工程監理 | 專業群 |
18 | 建筑工程管理 | 專業群 |
省級品牌、特色專業 | ||
序號 | 專業名稱 | 備注 |
1 | 建筑工程技術 | 品牌專業 |
2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品牌專業 |
3 | 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 | 品牌專業 |
4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特色專業 |
5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特色專業 |
6 | 工程造價 | 特色專業 |
7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特色專業 |
8 | 礦井建設 | 特色專業 |
9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特色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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