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 次:?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長發路1299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疲⿲I:
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建設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動漫制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5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農業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畜牧獸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農業裝備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食品營養與檢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糧食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生物制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寵物臨床診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食品加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寵物養護與馴導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八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同時,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包括“獎、助、補、減、緩”的資助體系:
(一)獎 除國家各項獎學金、吉林省政府獎學金外,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一等獎學金500元/人,評定比例為2.5%;二等獎300元/人,評定比例為5%;三等獎學金100元/人,評定比例為12.5%。
(二)助 學校撥專款設立勤工助學基金,鼓勵學生參加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可獲得每月400元左右的資助,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三)補 包括各級部門設立的各種臨時補助,如“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等,按各自有關規定執行。學校設立的臨時困難補助按50元/人(年)的標準核定,由學生工作處掌握使用。
(四)減 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孤兒學生、烈士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五)緩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按時繳納學費的學生實行學費緩交政策。
第九條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報到后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學校于9月份啟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根據《吉林工程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進行評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一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三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學院根據教育部和各省的相關政策,紀檢監督、招辦負責,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一)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
(二)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三)專業志愿:
1.對口招生:對同時進檔的考生,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同大類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以職業技能、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都不能錄取,則調劑到同大類未錄滿的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則做退檔處理。
2.普通高考:對同時進檔的考生,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對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后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四)照顧加分: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ㄊ、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五)加試要求: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
(六)面試要求: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入學時需參加面試,如面試不合格,則可申請轉到其他專業。
(七)對口招生依據以上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vc.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長發路1299號
聯系電話:0434-3352111/3352230
聯系部門:吉林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六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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