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茖哟握猩ぷ。
第三條 高校全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茖W校
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茖W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校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飘厴I生由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規定的?飘厴I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茖I: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車身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保險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汽車造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營銷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900.00元;
統計與會計核算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00元;
汽車改裝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智能控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工業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汽車智能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980.00元;
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00元;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人工智能技術服務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氫能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要求,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八條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為了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為特別困難、比較困難、一般困難三個等級。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普通高考錄取原則(內蒙古自治區除外)
(1)分數優先原則,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優先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
(2)優中選優原則,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
(3)完成院校計劃原則,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完成專業計劃原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情況下,依據分數高低調劑到學校未錄滿的專業。
3.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愿清執行,具體要求以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本年度相關文件為準。
4.對有政策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5.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6.吉林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統一考試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情況下,依據分數高低調劑到同一科類未錄滿的專業。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aii.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東風大街9999號
聯系電話:0431-85124395
聯系人:陳老師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長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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