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范大學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每年多少錢
大學學費其實還是受到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迫晁阆聛韺W費不是一個小數字。某些省份大學漲學費的消息被許多媒體報道,這些省份基本都確定了漲價方案或已啟動學費調整程序“漲學費”預示著學生的上學費用提高,家長負擔的加重。具體哪些學校的學費會上漲呢?上漲后的學費是多少?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將帶你一起了解關于東北師范大學的學費標準相關知識,本內容來自網絡整理,僅供參考,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報到時不必攜帶臥具。收費標準因住宿條件差異,在600-1200之間。經濟學院、商學院、政法學院、傳媒科學學院、計算機學院、音樂學院(非師范類)、美術學院(非師范類)、外國語學院(非師范類)等單位位于凈月校區。
學費標準:我校除體育類專業(4200元/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英語(教育)(4600元/年),新聞傳播學類、廣告學(6000元/年),日語(電子商務)、俄語(電子商務)、軟件工程(9800元/年)、藝術類專業(12000元/年),英語(電子商務)(13000元/年),中美合作項目(19000元/年)外,其它專業收費均為3500元/年。
本消息參考自2018年東北師范大學招生簡章。2019級考生請關注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全稱為東北師范大學(國標代碼10200),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高校、國家“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學校注冊地址為吉林省長春市,本科招生專業分布在校本部和凈月兩個校區。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對象為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招生類型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民族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保送生、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及華僑等。
第四條我校培養的符合畢業要求的本科生方可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為東北師范大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我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2號)和《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我校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和招生辦公室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咨詢、管理和監督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指導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招生工作,發揮民主管理和監督作用。招生辦公室是執行機構和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銜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門。負責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向招生委員會匯報本科生招生工作進展,向招生委員會委員通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事項;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四)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五)起草、報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組織開展招生咨詢、宣傳工作;
(七)組織實施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保送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八)組織實施本科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十)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完成新生復查工作;
(十一)完成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八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我校根據各。▍^、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我校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一條我校在各。▍^、市)的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平行志愿投檔批次)或120%(順序志愿投檔批次),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二條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各省(區、市)生源質量調控。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投檔時,對于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并且最高不超過20分。
第十四條在順序志愿投檔批次中,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批次中,將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專業志愿級差:對于進檔考生,按實考分由高至低和專業志愿由先至后順序,結合專業志愿分數級差進行錄取;第一、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5分,第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有專業志愿與服從專業調劑之間級差1分。
第十六條同分錄取原則:同一專業錄取時,若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相同,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若實考分仍相同,優先錄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同分錄取原則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專業調劑原則: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實考分由高至低順序,結合招生計劃向其他專業進行調劑錄取,額滿為止。同一批次中包含多種性質類別(公費師范、非公費師范、非師范等)的專業時,調劑范圍為同一批次的所有專業,其中以下情況除外:
(1)若考生未填報任何公費師范專業,則不會被調劑到公費師范專業;
(2)若考生未填報任何少數民族預科專業,則不會被調劑到少數民族預科專業;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專業調劑原則按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服從專業調劑但是不符合調劑原則或錄取額滿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育專項統一測試成績合格并且不低于80分(100分制)、高考文化總分不低于生源省份體育類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按本章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保送生等的錄取辦法按我校2018年招生簡章規定執行。國家專項計劃、民族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港澳臺及華僑考生的錄取辦法按國家相關政策和本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江蘇省文史、理工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達到AB及以上,同分情況下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時含附加題分;江蘇省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浙江省錄取原則:浙江省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對于提前批次進檔考生的錄取辦法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條、第十七條規定執行。對于平行批次進檔考生,按高考總分由高至低順序進行錄取,額滿為止;不進行專業調劑。同分錄取時,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進行擇優錄;同分同位次錄取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十二條上海市錄取原則:上海市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和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本章程第十五條規定進行錄取,額滿為止;同分錄取時,依據考生位次順序進行擇優錄。煌滞淮武浫r,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于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在同一專業組(相同選測科目的專業設為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調劑辦法按本章程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對于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并且外語口試成績須不低于75分(100分制)、4分(5分制)、B(ABCD等級制)、良好(優秀良好等級制)或相當于良好(其他等級制,具體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英語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中外合作辦學的金融學類、公共管理類、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并且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高考英語單科滿分的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數位)。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旅游管理及其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均有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師范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齒伶俐、身體和頭臉部無明顯缺陷。對于不符合體檢標準要求的專業志愿不予錄取。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公費師范生入學前須與我校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具體培養及就業政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我校設立多項獎學金鼓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設立助學金、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等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我校住宿費標準一般為600-1200元/年,學費標準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二十九條入學報到后,我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已經報到入學的,取消學籍。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學校校址及聯系方式
學校校址:吉林省長春市(校本部: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5268號,郵編:130024;凈月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大街2555號,郵編:130117)。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enu.edu.cn。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zsbbz@nenu.edu.cn。
咨詢電話:400-900-9663。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電話:0431-85098259。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東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東北師范大學選課系統入口:http://xk.nenu.edu.cn/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及招生專業目錄(文科 理科)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排名2019 吉林排名2第全國排名第26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重點專業排名及優勢王牌專業分數線(文科 理科)
東北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各省各專業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統計(文科 理科)
院系設置
東北師范大學二級學院
序號 | 學院 | 序號 | 學院 |
---|---|---|---|
1 | 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部 | 12 | 東北師范大學軟件學院 |
2 | 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 13 | 東北師范大學物理學院 |
3 | 東北師范大學經濟學院 | 14 | 東北師范大學化學學院 |
4 | 東北師范大學商學院 | 15 | 東北師范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
5 | 東北師范大學文學院 | 16 | 東北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院 |
6 | 東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 17 | 東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 |
7 | 東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 18 | 東北師范大學傳媒科學學院 |
8 | 東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19 | 東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部 |
9 | 東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20 | 東北師范大學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 |
10 | 東北師范大學數學與統計學院 | 21 | 東北師范大學留學生教育學院 |
11 | 東北師范大學計算機學院 | 22 | 東北師范大學環境學院 |
東北師范大學專業設置
經濟學 | 法學 | 國際政治 | 社會學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技術學 |
學前教育 | 小學教育 | 體育教育 | 運動訓練 | 漢語言文學 | 英語 |
俄語 | 日語 | 商務英語 | 新聞學 | 廣告學 | 歷史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物理學 | 化學 | 地理科學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圖書館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軟件工程 | 生物科學 | 統計學 | 心理學 | 生態學 |
環境科學 | 工商管理 | 行政管理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旅游管理 | 音樂學 | 舞蹈編導 | 廣播電視編導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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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12東北電力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0長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8東北電力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