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專業安排:在符合國家招生政策及學校規定的前提下,學校根據專業招生要求及考生的學習基礎情況,安排考生到相應專業學習。
八、其它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學籍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不符合招生條件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同時報其所在省級招生辦。
2.本簡章解釋權歸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處,上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規及政策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為準。
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45號
郵政編碼:132022
聯系部門:吉林化工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432-630830566308667962185116
傳真:0432-6309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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