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了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有利于學生自身發展的成長環境,體現因材施教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二條 學校成立由主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監察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校領導小組),負責轉專業政策的制定。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轉專業相關事宜的組織和安排,各學院報送申請材料的復審。
第三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為組長,其他黨政領導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簡稱學院工作小組),負責解答學生對轉專業政策的咨詢、申請轉專業學生條件的審核、擬轉入學生的考核。
第三章 轉專業形式及程序
第四條 優秀本科新生、“學科特長”新生轉專業
(一)條件
1.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的要求。
2.優秀本科新生指:獲得學校優秀本科新生獎學金二等獎以上(含二等)的學生。
3.學科特長新生指:錄取當年來學校報到的新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決賽一、二等獎或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決賽一、二等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決賽一、二等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一、二等獎或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獎項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或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一、二等獎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一、二等獎。
申請學科特長轉專業的學生,應轉入與學科特長相對應的專業。
(二)程序
1.符合條件的優秀本科新生和具有學科特長的新生,在入學后可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核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報教務處復核通過后,進入新專業試讀,試讀時間不超過一學期。
2.在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按學校統一要求提交轉專業申請材料,報教務處,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批準。
3.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五條 考試選拔轉專業
(一)條件
1.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的學生。
2.各方面表現良好,學有余力,在第一學期期末考試中無不及格科目,必修課平均分在本專業本年級排名前30%,且參加申請專業的筆試和面試考核,并達到筆試和面試考核合格要求的學生。
(二)數量
各專業接收轉專業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本屆在籍學生數量的20%。
(三)程序
1.學生提出申請,學院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及學生成績排名情況公示3天。
2.學院將審核合格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備案。審核合格的學生需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按學校統一要求報名,參加轉入專業要求的筆試考試,考試結束后,對筆試成績公示3天。
3.公示無異議后,由接收學院組織筆試成績合格學生的面試考核,面試結束后,對面試成績公示3天。
4.成績核算與錄取,總成績=學生第一學年第一學期期末必修課考試平均分70%+面試成績30%,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后的學生轉入專業的專業必修課程筆試成績如實記入學業成績。
5.擬接收學生名單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公示3天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6.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六條 退役復學轉專業
(一)條件
1.學生在服役期間思想積極進步,刻苦訓練,服役期間未受到紀律處分;且在服役期間表現良好,順利完成兵役任務,按期回校復學。
2.退役復學學生確有轉入專業的特長和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程序
1.退役復學的學生將轉專業的相關材料提交武裝部,由武裝部進行審核,并對審核合格的學生公示3天。
2.武裝部將審核合格的學生材料交至教務處復審。
3.擬接收學生名單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并公示3天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4.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七條 休學創業轉專業
(一)條件
1.學生在休學創業期間思想積極進步,在創業期間未受到任何紀律處分;且在休學期間在創業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并按期回校復學。
2.休學創業的學生確有轉入專業的特長和興趣,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程序
1.由學生提出申請,并提供能夠證明創業實績的相關材料(如:納稅證明等),學生所在學院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審核合格的學生公示3天。
2.教務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報學校領導小組審議。
3.擬接收學生名單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并公式3天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4.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八條 因病轉專業
(一)條件
1.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的學生。
2.入校學習后因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長春市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主檢醫師應由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擔任)檢查證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3.學生高考分數應高于轉入專業學生所在省份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可從我校非品牌、優勢專業轉入品牌、優勢專業。
(二)程序
1.學生提交申請材料。經所在學院審核,在學院公示3天。
2.教務處復核通過后,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審議結果公示3天。
3.擬接收學生名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批準。
4.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九條 學習困難轉專業
(一)條件
1.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的學生。
2.學習困難的學生原則上可申請從學習基礎要求高的專業轉向學習基礎要求低的專業,且應降至下一年級修讀,不可轉入我校品牌專業。
3.學生高考分數應高于轉入專業學生所在省份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可從我校非品牌、優勢專業轉入品牌、優勢專業。
(二)程序
1.學生提交申請材料。經所在學院審核,在學院公示3天。
2.教務處復核通過后,經學校領導小組審議,審議結果公示3天。
3.擬接收學生名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批準。
4.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四章 轉專業限制條件
第十條 轉專業限制條件
(一)本科四年級或?迫昙壊辉试S轉專業;
(二)招生錄取時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錄取者不得與其它專業互轉(如:定向與委培、高水平運動員、專升本、中高職銜接、對口升學、公費師范生、運動訓練等專業);
(三)藝術學類專業與非藝術學類專業,體育學類專業與非體育學類專業不得互轉;高考時有加試科目的專業,加試內容不同的,不得互轉;
(四)不同學歷教育、不同學制之間不得互轉;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得互轉;
(六)校企合作專業與非校企合作專業不得互轉;
(七)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應予退學的學生,不允許轉專業;
(八)轉學后進入我校學習的學生不允許轉專業;
(九)按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者不允許轉專業;
(十)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轉專業一次;
(十一)以上所有限制條件,適合所有轉專業形式。
第五章 轉專業學生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經批準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從新學年開始,學費按新專業同年級的收費標準繳納。
第十二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管理按照《長春師范大學本、?茖W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由新專業所在學院為學生集中到相關部門辦理學生證及學籍變更等事宜。
第十三條 獲批轉專業的學生轉專業申請審批表記入學生檔案。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0級學生開始施行,原《長春師范大學本、?茖W生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文件同時廢止。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院系 | 專業(本科) |
長春師范大學文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師范類)、漢語言文學專業(師范類) |
長春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 | 英語專業(師范類)、日語專業(師范類)、朝鮮語專業(師范類)、俄語專業(師范類)、西班牙語專業、法語專業、德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政法學院 | 行政管理專業、社會工作專業、圖書館學專業、法學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 歷史學專業(師范類)、人文教育專業(師范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師范類) |
長春師范大學教育學院 | 小學教育專業(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師范類)、應用心理學專業(師范類)、教育學專業(師范類)、教育技術學專業(師范類)、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國際交流學院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 會計學專業、經濟與金融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音樂學專業(師范類)、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舞蹈學專業(師范類)、表演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傳媒學院 | 廣告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美術學專業(師范類)、書法學專業(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環境設計專業、繪畫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動畫(動漫設計與制作)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數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師范類)、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物理學院 | 物理學類(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專業(師范類)、科學教育專業(師范類) |
長春師范大學化學學院 | 化學專業(師范類)、環境科學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專業(師范類)、生物技術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師范類)、人工智能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院 | 地理科學專業(師范類)、地理信息科學專業、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體育學院 | 體育教育專業(師范類)、運動訓練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車輛工程專業、冶金工程專業 |
長春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師范類) |
長春師范大學國際教師教育學院 | 小學教育專業(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師范類)、化學專業(師范類)、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師范類)、地理科學專業(師范類)、生物科學專業(師范類)、物理學專業(師范類) |
長春師范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 —— |
1、度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14個(國家級+省級)
度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3個)
序號 | 專業名稱 | 一流本科專業 |
1 | 科學教育 | 國家級 |
2 | 化學 | 國家級 |
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國家級 |
度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名單(11個)
序號 | 專業名稱 | 一流本科專業 |
1 | 小學教育 | 省級 |
2 | 體育教育 | 省級 |
3 | 漢語言文學 | 省級 |
4 | 英語 | 省級 |
5 | 歷史學 | 省級 |
6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省級 |
7 | 物理學 | 省級 |
8 | 地理科學 | 省級 |
9 | 生物科學 | 省級 |
10 | 車輛工程 | 省級 |
11 | 音樂學 | 省級 |
2、國家特色專業
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人文教育、歷史學、科學教育
3、其他重點專業
國家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科學教育
吉林省特色專業:中國古代文學、中國史、物理學、科學教育等
吉林省品牌專業建設點:中國古代文學、歷史學、物理學、科學教育、生物科學等
吉林省本科高校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
2020年長春師范大學錄取查詢入口,高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登錄
2020年長春師范大學高考錄取通知書什么時候發放,附EMS快遞查詢方法
2020年長春師范大學高考錄取結果什么時候出來及查詢系統入口
長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12東北電力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0:0:30長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8東北電力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