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黑龍江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產假對于女性職工來說是很重要的。黑龍江省產假規定多少天?產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帶著這些疑問來看看以下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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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的產假、陪產假規定
黑龍江省在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條例規定對黑龍江省的婚假、產假和陪產假進行修改。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方享受產假18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即:
產假:180天
護理假:15天(又名陪產假)
其它:特殊情況可以參照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