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后便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各個省市補貼政策不同,補貼多少錢也不一樣,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海南獨生子女補貼的最新政策和補貼新規定。
日前,一則關于“補辦獨生子女證”的“通知”在朋友圈被轉載,該“通知”稱,未辦理或丟失《獨生子女證》的,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及時補辦,過期不再辦理。這則消息引起眾多讀者關注,有的讀者很著急,不知是否需要這幾天內去補辦。記者對此進行了核實,發現此消息屬虛假消息。
網傳消息稱:領了《獨生子女證》退休的夫婦,每人補助將從106元/月提高到430元/月。符合條件沒有領證或證件丟失的,務必于2016年12與31日前抓緊辦理,逾期將永不再辦或補辦。以后獨生子女證將退出歷史舞臺,不再生育或者不準備再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需要馬上辦理,否則以后相關政策就享受不了。
消息被轉發后,令一些丟失了《獨生子女證》和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讀者很緊張,考慮是否要在近日到計生部門抓緊辦理。
記者從省衛計委了解到,此網傳消息并不屬實。首先,省衛計委并沒有接到提高領取《獨生子女證》人員補貼的政策調整通知。其次,我省在今年3月31日新修改《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后便已經停辦《獨生子女證》,但證件丟失人員可憑相關證明到計生部門進行補辦,且沒有時間截止限制。
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我省相對放寬了政策,即使沒有領取《獨生子女證》,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生育一個孩子且沒有生育二孩的夫妻,年老退休后憑有關證明仍可享受退休后每月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養老金。
海南獨生子女的父母 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了!今年起,每人或能領2400元
一有獨生子女證的恭喜:補助標準提高,憑證領錢!
前不久,人民日報發文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查閱了相關的文件,原來是國務院在去年8月份印發了《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
①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
②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
③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
這3個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的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其他標準可能有所差異。
而且,需要特別注意的是,1月1日起,新的計劃生育補貼就已經正式實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趕緊到村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去咨詢,趕緊去領這筆補貼!
二新個稅法實施:沒有獨生子女證也可以扣除2000元!
1月日起,新個稅也開始實施,贍養老人也被納入到專項扣除中來.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提到“獨生子女”有兩處: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贍養老人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衛生健康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那么,需要證明自己是“獨生子女”,進而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1、如果父母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子女就不能每月按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嗎?不是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即:稅法沒規定必須留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備查,獨生子女才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