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后便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各個省市補貼政策不同,補貼多少錢也不一樣,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梧州獨生子女補貼的最新政策和補貼新規定。
符合原規定生育一個子女,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到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辦)衛生計生部門申請辦理(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原規定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等各項優先優惠政策。沒有“到6月30日止永遠不辦了”這個說法。
二、.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的父母,不需要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需辦理增發退休金等相關優惠待遇的時候,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即可。
三、.2016年1月1日零時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又再生育的,則注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此前已經享受的獎勵不予收回。
具體政策如下:
1.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這也意料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于國家基本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
3.要堅持政府主導,促進人人公平享有;遵循規律,適度強化中央權責;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分類施策扎實推進等原則。通過改革,形成中央領導、權責清晰、依法規范、運轉高效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
4.從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四個方面劃分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且改革條件成熟的事項,進行改革調整;對改革條件尚不具備的事項,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并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作相應調整。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屬于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的,由中央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或提出原則要求;
5.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6.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①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②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③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這3個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的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其他標準可能有所差異。
7.而且,需要特別注意的是,1月1日起,新的計劃生育補貼就已經正式實施了,所以,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趕緊去領這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