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正式公布。這個備受關注的“新版本”同時配發了解讀。在《修正案》中,重點關注了民眾呼聲較高的“感情孩”問題,為再婚家庭的二胎需求提供了政策支持。
修正案回應“感情孩”需求
3月27日,遼寧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決議》中規定,同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在《決議》通過的同時,針對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省衛生計生委也同步啟動修訂《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按立法程序規定提請省人大年底前完成《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工作。
9月28日,備受關注的《修正案》正式出爐。大連市衛生計生委基層指導處處長陶俊榮表示,《修正案》中最受關注的“亮點”是對“單獨”生育二胎的修改,尤其是針對百姓很關心的“單獨”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的政策修改。陶俊榮介紹,《修正案》保證了多種情況下“單獨”家庭生育二胎的需求(見解讀)。
3月底以來已有3000余例申請
陶俊榮介紹,3月底以來,新的二胎生育政策實施后,大連市的“單獨”家庭陸續開始申請二胎生育!敖衲晔钦邔嵤┑牡谝荒,可以說是一個高峰”,陶俊榮表示,至9月底,大連市已經有3000余例“單獨二孩”申請。她同時表示,大連的申請“規模”在全省來看也沒有特別突出,從全省范圍來看,各個地區申請“單獨二孩”的“熱情”基本上一致。
近期,很多市民撥打電話和到計生工作單位咨詢的相關問題中最熱的,陶俊榮表示是對“產假”方面的改變尤其關注!按蟛糠侄际菃栠@個,比如自己是否在新的產假標準中?”她解釋說,新的規定產假較以往延長了60天,但是,如果正好在新規定發布之時已經休完的就不能再延長休假,正在休假的則可以執行新標準。
解讀
1、這次《條例》修改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已在9月28日公布。修改后的《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稱新《條例》,修改前的稱原《條例》),一是完善了我省的生育政策,并倡導按政策生育;二是完善了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政策,一些項目實現提標擴面;三是增加了多項便民措施,更加注重人性化。
2、對于“感情孩”有哪些具體規定?生育間隔還有嗎?
關鍵詞:“單獨”再婚家庭
為了回應社會呼聲、維系再婚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根據國家有關文件,有條件地允許“單獨”再婚家庭再生育一個“感情孩”的時機已成熟。為此,新《條例》對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做出修改,對于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再婚家庭,在兩種情況下允許再生育一個子女:第一種情況為,雙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第二種情況為,獨生子女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即新《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
關鍵詞:生育間隔
取消原《條例》第十八條中關于“女方年齡已滿26周歲”方可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間隔限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遼寧省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復函》(國衛指導函[2014]129號)明確同意遼寧不設生育間隔,本次修改對此給予具體落實。生育間隔的取消表明,凡是符合再生育法定條件的夫妻,可以結合自己的情況,自主決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時間。
3、還提倡“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嗎?
由于生育政策的調整變化,為體現與時俱進,倡導按政策生育,改善人口結構,修正案取消了原《條例》第十六條中“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和第三十六條關于“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對符合再生育條件而未生育子女的公民給予適當獎勵”的規定。
4、針對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農轉4f6城”現象,如何保障農民實行計劃生育的權益?
修正案新增規定:“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沒有再生育子女的農村居民,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后,未享受到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繼續享受原農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已享受的,自享受之日起3年內(即生育政策過渡期)可以繼續享受農村居民的生育政策”(新《條例》第二十二條),把是否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作為適用生育政策的認定標識,以切實保護農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
(征求意見稿)
一、刪除第十四條。
二、將第十七條與第二十條合并作為第十六條,修改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共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四)夫妻生育第一胎為三個以上多胞胎,全部子女或者除一個子女以外的其他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一個以上子女因傷致殘,經依法鑒定,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依法收養的孤兒、殘疾兒、棄嬰不計算為子女數,送養的子女計算為子女數。
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個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兩個子女!
三、將第十八條修改為:“生育兩個以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服務制度,具體辦法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的時間,依法享受政府提供的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刪除第十九條。
五、刪除第二十一條。
六、刪除第二十二條。
七、將第二十三條作為第十七條,修改為:“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應當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其他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給再生育通知單,并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八、刪除第二十四條。
九、刪除第二十五條。
十、刪除第二十六條。
十一、刪除第二十七條。
十二、將第三十一條作為第二十二條,修改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配偶享有護理假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八條:“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的獎勵由其所在單位執行的,單位負責人應當承擔落實責任!
十四、刪除第四十四條。
十五、刪除第四十五條。
十六、刪除第四十七條
十七、刪除第五十三條。
此外,對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作了相應調整。
本修正案自月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根據本修正案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