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方案(一)
4月26日是第9個“全國瘧疾日”,宣傳主題為“消除瘧疾:謹防境外輸入”。為做好今年“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推進我市消除瘧疾工作有序開展,現將有關宣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強領導,做好宣傳組織工作
近年來,我市瘧疾疫情持續下降,截止底已無本地感染瘧疾病例,境外輸入性瘧疾報告病例5例,均為輸入性惡性瘧。防范境外瘧疾輸入,防止二代病例發生是今后瘧疾防治工作重點。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緊密圍繞宣傳主題,制訂宣傳計劃,組織開展宣傳活動。要利用“全國瘧疾日”的契機,向當地政府匯報消除瘧疾工作進展,研究解決消除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類媒體,創新宣傳方式,有針對性地宣傳瘧疾防治知識,尤其要加強對出國經商、旅游和務工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提高自我防護能力,增強患者及時就診、配合治療的意識,謹防境外感染,減少境外輸入病例。
二、加強協調,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教育、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新聞出版廣電、旅游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認真落實《安徽省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10?2020年)》各項防控措施,特別要加強輸入性瘧疾病例管理。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要求,認真做好病例發現、診斷、治療、報告和疫情處置工作。各地應當結合愛國衛生運動,清除蚊蟲孳生場所,殺滅蚊蟲。
三、加強培訓,提高消除瘧疾工作能力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結合防治宣傳活動,組織疾控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人員開展消除瘧疾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做好每一例病例的調查核實和資料整理,不斷提高鏡檢技能、血片制作、病例復核及疫情處置能力,推動消除瘧疾考核評估工作。
請各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真總結本地區“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開展情況,于5月10日前將書面宣傳工作小結含視頻、照片、宣傳畫等材料)以電子版形式上報市衛生計生委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疾控二科。
四、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市衛生局疾控科,xx
電話(傳真):xx
市疾控中心疾控二科:xx
電話(傳真):xx
2016全國瘧疾日宣傳活動方案(二)
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2017年全縣實現消除瘧疾的目標,根據原衛生部等十三部委聯合下發的《中國消除瘧疾行動計劃(2010?2020年)》(衛疾控發〔2010〕47號)精神及《廣東省消除瘧疾實施方案》(粵衛〔2010〕182號)的目標和要求,為明確我縣消除瘧疾的任務與措施,落實各部門職責,保證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瘧疾流行區分類
博羅縣屬于瘧疾流行區,為二類縣。
二、實施范圍及時間
項目實施范圍為全縣17個鎮;實施時間為2011年3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三、任務目標
(一)總目標。
到2017年,博羅縣實現消除瘧疾目標。
(二)階段目標。
2011年,博羅縣瘧疾發病率為1/萬以下;
2012-,博羅縣無本地感染瘧疾病例;
2017年,博羅縣通過消除瘧疾考核驗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縣范圍內采取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綜合性防治策略,防止發生輸入性病例引發的本地感染病例,重點提高病例監測的準確性,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早處理,每年對臨床診斷為瘧疾、疑似瘧疾、不明原因的發熱病人(三熱病人)血檢數不低于轄區人口數的1‰(要求全縣血檢數每年1000份),5-10月血檢數不得少于全年血檢總數的80%(即800份),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傳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時發現病例。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按要求做好“三熱”病人的登記和瘧原蟲血片鏡檢工作。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人民醫院和各鄉鎮衛生院配備瘧原蟲血片鏡檢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夠開展發熱病人血片鏡檢,實現對所有瘧疾病例的實驗室檢測。
1.1血檢對象:臨床診斷為瘧疾、疑似瘧疾、不明原因的發熱病人,即“三熱”病人。特別注意流動人員中的發熱病人。
1.2血檢負責單位:由醫療單位負責就診人群的診斷工作,對“三熱”病人血檢陽性,建議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血檢確診。血檢工作由各鎮衛生院負責。每月6日前將上月“三熱”病人瘧原蟲血檢統計表(附件2)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疫情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的規定,加強疫情報告管理,提高瘧疾網絡直報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2.1報告對象:按照《瘧疾診斷標準》(WS-259-2006)診斷的所有瘧疾病例(包括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疑似病例)。
2.2負責單位及報告人:各醫療衛生單位執行職務的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和個體醫生)。
2.3報告方法及要求:發現瘧疾病例要在24小時內實現網絡直報。
3.病例核實。
3.1負責單位:博羅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2核實方法:在病例網報后3日內進行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填寫《瘧疾病例個案調查表》和血片復核。對不能用血檢確診的網報病例,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采集濾紙血,送省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學確認和基因分析。如為輸入性病例者,若輸入地為本省,通知輸入地縣(區、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聯合流行病學調查;若輸入地為境外,通知入境口岸所屬檢驗檢疫機構協助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4.規范病例治療。
4.1治療對象:按照《瘧疾診斷標準》(WS-259-2006)確認的所有瘧疾臨床診斷病例和實驗室診斷病例以及符合抗瘧藥試治要求的病例。
4.2負責單位:所有病例的服藥由其所在鎮臨床醫生負責。
4.3治療方法:按照原衛生部制定的《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進行規范治療,對符合抗瘧藥試治要求的病例進行試治,對試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療。對所有瘧疾病例應當由鎮防保人員或村醫進行全程督導服藥,住院病人由護士督導用藥,督導者做好督導服藥記錄。
5.休止期治療。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藥。
5.1治療對象:上一年發現的所有間日瘧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鄰。
5.2負責單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和鎮衛生院。
5.3治療方法:對上一年間日瘧病人進行休止期根治;對間日瘧病例的家屬及四鄰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休止期服藥。治療按照《瘧疾防治手冊(第三版)》及原衛生部制定的《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實施。所有根治和服藥對象應由鎮防保人員或村醫進行全程督導服藥,督導者做好督導服藥記錄。
6.疫點處置。
6.1疫點定義:發現瘧疾病例并有傳瘧媒介生長的自然村或居民點。
6.2負責單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3疫點處置措施:
病例搜索:對疫點內所有居民進行走訪調查,對近2周內有發熱史者采集血樣進行瘧原蟲血片鏡檢或者快速診斷試條(RDT)篩查。
殺蟲劑滅蚊:疫點實施殺蟲劑室內滯留噴灑和蚊帳浸泡等滅蚊措施。
保護易感人群:對疫點范圍內的居民,應根據《抗瘧藥使用原則和用藥方案》進行預防服藥。
追蹤觀察:對疫點內的居民,凡出現類似瘧疾發熱的患者,應及時進行血檢。定期對疫點居民進行一次訪視,觀察有無繼發病例,一般觀察一年,對疫點內出現的患者及時給予治療,必要時再進行一次滅蚊和預防服藥。
(二)加強媒介控制
1.1范圍:全縣范圍,以農村為重點
1.2負責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鎮衛生院防?啤
1.3內容和方法:
降低蚊蟲密度:
(1)環境整治:結合愛國衛生運動和新農村建設進行有針對性的環境改造與清理,如清理洼地積水、疏通溝渠、改廁、建公共垃圾池和間歇灌溉等,減少或清除蚊蟲孳生繁殖場所;提高防蚊意識,大力鼓勵全民使用紗門紗窗等防蚊設施,宣傳、引導群眾改善室內通風條件,改變室外露宿習慣等。
(2)科學滅蚊:在所有疫點根據媒介蚊蟲的生物學特點和瘧原蟲蟲種,科學開展殺蟲劑室內滯留噴灑和蚊帳浸泡滅蚊等,降低蚊蟲密度。
個人防護。
(1)開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識。
(2)提倡居民在瘧疾傳播季節使用驅避劑、蚊香、蚊帳、紗門、紗窗等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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