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問責,完善規章制度。利用4個月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紀律松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侵害群眾利益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政治生態,為建設新興區域中心城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提供有力保證。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定州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新立任組長,市政協主席、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業鵬,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亞光,市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市直工委書記趙建斌任副組長,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殷同利為主任,市委辦副主任胡朝輝、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正科級組織員郭英茹、市紀委常委張雪梅任副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組、紀律審查組、督導組、宣傳簡報組。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一問責”
對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管黨治黨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
主要任務:依照《河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認真梳理問題線索,規范問責程序,加大問責力度,嚴肅問責和通報曝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著力解決執行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妄議中央,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等問題。
2.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問題。著力解決黨的組織不健全,黨政不分、黨企不分,黨不管黨、黨的領導弱化,落實民主集中制等黨內法規制度不到位等問題。
3.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的問題。著力解決黨委落實責任不力,致使“四風”和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多發頻發,出現嚴重違規違紀問題,巡視整改不落實等問題。
4.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缺位的問題。著力解決紀委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失之于寬、松、軟,該立案的不立案,該處分的不處分,該移交的不移交,該問責的不問責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紀委)
(二)“八清理”
1.對超職數配備干部、違規進人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從嚴從實、綜合治理、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結合省委組織部部署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大清糾力度,完善規章制度,全面促進和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工作的規范化和紀律性。重點解決兩個方面問題:
(1)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著力解決超出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干部;以“低職高配”等形式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違規設置“助理”“顧問”“資政”等領導職務名稱配備干部;出臺“土政策”,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干部,違反規定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突破比例限額、超出規定范圍,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配備干部等問題。
(2)違規進人問題。著力解決冀組通字[2013]36號文件下發之后,未通過公開招錄、招聘、調任、政策性人員安置進入事業單位人員;超編、混編、混崗進入人員;未經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部門單位自行進入正式人員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
2.對違規公費出國(境)、公款旅游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突出問題導向,查找工作漏洞,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清理和查處以來在因公臨時出國(境)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完善有關規章制度。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虛報出國(境)任務、審核把關不嚴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無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超出組團單位業務主管范圍,派較高級別人員執行較低級別人員能完成的任務,以虛假身份出國(境)等問題。
(2)違規使用出國(境)經費問題。著力解決未按規定辦理經費先行審核或未執行經費審核意見,違規擴大出國(境)經費開支范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境)經費,到下屬單位或使用虛假發票報銷出國(境)費用等問題。
(3)借機公款旅游問題。著力解決出訪團組未嚴格按照批準事項行事,擅自延長在外停留時間、改變行程路線、借機公款旅游,回國后未按規定公示實際執行情況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外事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3.對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全面清理、嚴肅糾正各種“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建立于法有據、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保障企業和群眾利益,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行政事業性亂收費問題。著力解決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收費單位或收費項目被撤銷后不終止收費;在國家和省、市政府規定之外,對企業進行檢查、評比、達標、升級、評優、鑒定、考試等活動并從中收費等問題。
(2)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違規收費問題。著力解決無法定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解決的事項,仍設定中介服務并收費;現有或已取消行政審批事項,轉為中介服務并收費;借助行政權力壟斷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問題。
(3)亂攤派問題。著力解決法律法規和省、市政府規定之外,要求單位和個人集資;除發生重大緊急情況外,要求單位和個人贊助、資助和捐贈財物;憑借職權強行要求參加有償培訓,訂閱圖書報刊音像制品,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業務資料或者器材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審計局)
4.對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及其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立足教育與監督,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嚴肅糾正、嚴格追責,探索建立長效監督制度,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建設。重點解決五個方面問題:
(1)領導干部參與或變相參與經商辦企業。
(2)領導干部親屬在其管轄的地方和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3)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4)領導干部之間利用職權互相為對方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5)國有企業負責人親屬做關聯生意,涉嫌利益輸送。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食品和市場監督管理局)
5.對滯留、截留、套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特別是涉農資金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深入清理和糾正滯留、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問題,特別是弄虛作假、套取挪用涉農資金問題,健全機制,完善制度,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重點解決在專項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六個方面問題:
(1)利用資金、項目管理權,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2)基層干部冒領、私分農民補貼資金和補償款。
(3)項目申報中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
(4)截留、挪用財政專項資金。
(5)滯留、延壓項目資金。
(6)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委農工委、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發改局、市國土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旅游文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廣新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計局)
6.對垂直、雙管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標準,嚴明紀律,全面清理和糾正垂直、雙管企業違規配車、用車問題,切實扭轉在配車、用車上的不正之風,推動垂直、雙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加強。重點解決四個方面問題:
(1)違規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企業負責人違規超標準配車;不符合配車條件的違規配車;企業虧損或者托管、重組脫困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期間,為企業負責人購置、更新公務用車等問題。
(2)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著力解決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以各種名義換用、借用、占用下屬企業或其他利益關系單位和個人車輛等問題。
(3)違規處置公務用車和費用問題。著力解決向出資企業和關聯企業轉嫁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購置(租賃)和運行費用;企業公務用車出售、報廢未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處置規定執行或未實施公開拍賣,低價或無償出售給利益關系單位或個人等問題。
(4)違規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問題。著力解決超標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享受公務用車待遇,同時又以各種名目領取公務交通補貼;企業負責人離職、退(離)休后,繼續領取公務用車補貼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國資辦、市金融辦)
7.對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和糾正招標投標不規范、違規出讓土地、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機制,強化監管,營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發展環境。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招標投標不規范問題。著力解決規避招標及違法招標定標;串通招標、弄虛作假、通過掛靠資質、租借證書等以他人名義招標或中標后非法轉包;專家行為不規范、管理不統一;招標代理機構借用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交易的項目在場外交易;交易市場違規設立前置審批手續,增加交易環節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發改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法制辦)
(2)違規出讓土地問題。著力解決出讓方案編制不全面,供地政策執行不嚴格,供地過程不規范,出讓價款征繳不合規,供后土地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國土局)
(3)違反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著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違規調整容積率查處不及時,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8、對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進行清理。
主要任務:堅持精準查擺、精準施策、精準問效,全面清理和糾正懶政怠政、不作為、不在狀態問題,促進全市各級干部精神面貌明顯改觀、擔當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效能明顯提高。重點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1)懶政怠政問題。著力解決不愿意、不認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責;拈輕怕重、推諉扯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分管領域或本職工作始終處于落后狀態等問題。
(2)不作為問題。著力解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大而化之;工作失管失察;遇到困難繞道走,碰到問題不擔當;漠視群眾切身利益,態度簡單粗暴等問題。
(3)不在狀態問題。著力解決精神萎靡,不想干事;脫離實際,盲目干事;精力分散,不務正業;對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不明;深入基層擺樣子,聯系群眾走過場;紀律渙散,不守規章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委辦、市政府辦)
四、時間步驟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自2月開始至6月底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制定方案、動員部署階段(2月)。召開全市動員會,印發實施方案,對專項行動作出安排部署。2月下旬,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聚焦問題,細化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清理、解決問題階段(3月初至6月初)。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按照市委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采取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監督檢查、糾錯整改、追究責任等措施,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督導檢查,對具體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三)完善制度、總結提高階段(6月)。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針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完善相關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同時對專項行動進行總結,梳理歸納經驗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敏感度高,意義重大。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一)強化領導責任。各有關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牢固樹立不解決問題是失職、解決不到位就是瀆職的意識,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落實。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深入開展督導檢查,對組織有力、成效明顯的,要予以表揚;對進展遲緩、效果較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搞形式主義走過場、虛以應付的,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二)堅持統籌推進。這次專項行動涉及的問題性質、表現形式和情形差異很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結合自身實際,不搞一刀切,把突出重點與兼顧一般結合起來,把階段性成效與長期整治統一起來,合理安排,統籌推進。要綜合運用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方式解決問題,對于比較嚴重的典型問題,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形成強大震懾。
(三)健全長效機制。專項行動要堅持標本兼治,圍繞突出問題,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針對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健全的制度鞏固清理成果。同時,要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嚴懲不貸,讓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充分發揮制度的治本作用。
大學新生開學活動策
時間:2023-11-21 08:0:39小學生勞動實踐活動描述簡
時間:2023-09-20 03:0:15學校夏季運動會的活動描述
時間:2023-09-15 02:0:27學校社團活動描述簡短一句
時間:2023-09-20 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