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后便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各個省市補貼政策不同,補貼多少錢也不一樣,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棗莊獨生子女補貼的最新政策和補貼新規定。
日前,棗莊市衛計委、棗莊市財政局、棗莊市人社局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獎勵扶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棗莊市戶籍的其他城鎮居民可獲得每人每月80元的補助,按照年度發放。
2016年1月22日公布施行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 (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 ”。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在全市落實這項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通知》規定,凡是城鎮居民中在機關、事業組織及企業辦理退休以外的其他獨生子女父母均可獲得補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領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棗莊市戶籍的其他城鎮居民;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通知》明確指出,對2016年1月22日后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已領取退休計劃生育一次性補貼、30%一次性養老補助或已享受農村獎扶、特扶政策的,不再重復發放。原企業職工因企業破產、改制等原因離開原企業以個人身份參保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可參照執行。破產終結企業職工2016年1月22日后辦理退休手續的及2016年1月21日(含21日)前辦理退休未及時申報的獨生子女父母參照執行。民營、私營等企業辦理退休手續無法享受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養老補助的人員參照執行。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符合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條件的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發放。扶助金以個人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發放,直至本人亡故。獎勵扶助金自2016年1月22日起開始計算,超過60周歲的人員以2016年度為起始發放年度,未滿60周歲的人員以首次申報年度為起始發放年度,按照年度發放。獎勵扶助金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城鎮部分獨生子女父母養老補助發放過程中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對不落實補助政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把關不嚴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騙取補助金的申報人取消其補助資格,依法追回補助金并在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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