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那么佛山地區用戶購買新能源汽車有什么補貼優惠政策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2018年佛山購買新能源汽車優惠補貼政策及補貼車型目錄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近日,省發改委、財政局等正式發布了《關于做好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記者獲悉,佛山補貼將不超過國家補貼的50%,但具體補貼標準仍未最終出臺。
不再安排省級財政補貼
通知顯示,新能源車的補貼對象為2017~2020年在佛山購買或直接向生產廠家購買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補貼產品為初次注冊登記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方面,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地方購車補貼額,不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超國家補貼,各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補貼標準。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單車的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的60%。
佛山作為新能源一類地區,不再安排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資金,補貼標準由佛山市政府自行確定。
記者走訪了解到,由于省方面的通知剛剛下發,目前佛山暫未出臺最新的補貼方案,而預計春節后補貼政策將進一步明朗。記者走訪獲悉,由于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計劃在4月1日開始實施,由于部分企業還將會面臨達標壓力,預計今年會有大量的新能源全新車型涌現市場。
業內人士指出,地方補貼盡快出臺,預計對今年新能源車的銷售有非常積極的意義。而在雙積分的制度刺激之下,今年新能源車銷量有望迎來翻番的增長。
充電樁也可獲補貼
通知還指出,充換電、加氫基礎設施列入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進行補貼,建設補貼標準(含國家獎補和省級補貼)為2016~2018年建成并竣工驗收的充換電設施,按直流充電樁不高于55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不高于100元/千瓦,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補貼標準。2019~2020年建成并竣工驗收的充電設施,按直流充電樁不高于3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不高于60元/千瓦予以補貼。對廣東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智能服務平臺,2018年給予平臺設備投資及相關研發費用補貼500萬元;2019~2020年每年給予平臺網絡運營補貼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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