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農業局(農辦、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局)、財政局、住建局(建委):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為貫徹落實國家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實做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務為20萬人(約5萬戶)。經省政府同意,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務指標一次性下達200088人搬遷改造指標(新建180550人,修繕5200戶約19538人),其中:今年專項切出23700人指標繼續用于支持泉州市石結構房屋改造,由省住建廳牽頭主抓。
各市、縣(區)要認真組織編制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辦法或通知,細化落實措施、任務分配、資金安排和管理要求等,并于6月20日前上報省農業廳。同時,迅速將任務指標分解到鄉、到村,落實到戶到人,并于7月20日前由設區市將《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務落實情況統計表之一、二、三》匯總上報省農業廳(詳見附表2)。
二、補助對象與改造方式
(一)實施對象。一是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貧困殘疾人、低收入農戶、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家庭以及錄入農村住房信息系統中的農村危房戶;二是居住在條件惡劣偏遠自然村農戶;三是居住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地質災害威脅農戶;四是因遭受自然災害房屋倒塌和損毀農戶;五是居住在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需搬遷農戶;六是泉州市危舊石結構房屋需改造的農戶。居住在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符合條件的危舊房農戶,且符合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可優先列入修繕改造,由省住建廳牽頭主抓。
(二)改造方式。一是異地集中重建。對于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和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需要搬遷的農戶,要提倡引導他們異地集中安置。二是修繕加固。僅限于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低收入農戶以及其他農村危房戶,嚴禁借危房改造名義進行整村立面改造。三是就地新建。對居住地交通條件較好的危房戶,實行就地改造新建。
三、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
(一)補助標準。依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對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難程度,確定不同類型的補助標準。一是異地搬遷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補助。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增加一個人份補助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則,每戶補助不低于10000元;二是對危房進行修繕加固的,按每戶10000元給予補助;三是五保戶無論新建或修繕,按照每戶15000元補助。
(二)資金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帳核算、?顚S茫瑖澜亓、擠占和挪用。農戶建房補助資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縣里直接打卡發放到戶,嚴禁以任何借口經由鄉村轉帳變相挪用補助資金,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各級扶貧、住建、財政部門要會同審計、監察等部門,定期對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操作程序
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在農戶自愿的基礎上,嚴格確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對象,嚴禁將非農戶口列入搬遷改造對象。具體操作程序為:
(一)農戶申請。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由農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戶口薄、計生戶、殘疾人、五保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優撫對象、革命“五老”等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
(二)集體評議。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并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審批表》,并上報鄉(鎮)政府。
(三)入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市、區)農業局(農辦、扶貧辦),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審批公示。縣(市、區)要對鄉(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審批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等。
(五)竣工驗收?⒐を炇沼煽h級農業局(農辦、扶貧辦)組織,竣工一戶驗收一戶,并及時發放補助資金?⒐を炇兆钸t于1月20日之前完成,并填寫《福建省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驗收表》(附表5)。驗收合格后,補助資金必須于2月10日前通過一卡通打卡發放到戶。對各縣(市、區)任務完成情況及資金發放情況,省里將組織人員進行抽查。
各個程序必須按規定認真組織實施,特別是在村務公開欄的三次公示(公示時間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別留下數碼照片以備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檔案管理。一是建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詳見附表3)。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等材料。二是做好農戶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各地要組織人員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準確錄入福建省造福工程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含泉州市石結構改造)。各地要按照績效評價和試行農戶檔案信息公開的要求,加快農戶檔案錄入進度,提高錄入數據質量。
(二)信息報送。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自6月起,各設區市要于每月25日前匯總上報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計劃落實、工程進度、資金籌集、監督管理等情況(詳見附表4)。石結構改造和傳統民居保護修繕的信息報送單列處理,6月起,由泉州住建局于每月25日前匯總上報省住建廳和省農業廳。
(三)績效評價。各縣(市、區)要組織人員對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進行績效評價,2月15日前將年度績效評價(含任務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等)上報設區市,設區市于2月28日前將所轄縣(市、區)績效評價情況匯總后,上報省農業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住建廳。省直有關部門將組織人員對各地工程進度和補助資金發放情況進行抽查,提高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組織保障
(一)科學規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要與大力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強化村莊風貌管控,推進村莊綠化、裸房舊房改造。根據各地特色,統籌考慮,扶持一批增收項目,解決好搬遷改造群眾的后續生活、發展出路。省級百戶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區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配套”的要求,引導農民科學建房、量力建房,節約土地,不可盲目求大求洋。
(二)資金籌集。各地要采取積極措施,積極推進金融創新,促進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建房貸款。各級政府要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級財政要將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縣級財政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幫助自籌資金有困難的特困戶解決搬遷改造資金問題,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項目管理經費,確保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務順利推進。
(三)保障用地。各縣(市、區)要統籌考慮,鼓勵引導搬遷村落開展舊村改造和宅基地復墾,土地指標優先用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區的建設用地。在規劃工業園區時,在園區周邊(附近)預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各級政府要積極協調國土部門優先滿足安置區用地指標,及時辦理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林業部門要及時辦理林地用途變更等審核手續。
(四)減免費用。各縣(市、區)要按照“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的政策精神,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各級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持續增加財政農業農村支出,基建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加強造福工程收費項目監管,切實減免相關費用,對造福工程安置區建設中各種規費能免則免,或按低限收費。
(五)強化質量。各地要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各地農民住房生產生活習慣,要與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體現地方建筑風格。住建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開展危房改造施工現場質量安全與指導督查,對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區加強抽查監測和技術指導服務。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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