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區公租房:放棄保障資格兩年內不得再申請
為規范公共租賃住房(含并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廉租住房和原經濟租賃房,以下統一簡稱為“公租房”)租賃管理工作,昨日,記者從福州市房管局獲悉,《福州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本月起實行。其中規定,自愿放棄保障資格的,自放棄之日起算,兩年內不得申請公租房。
房源不足可下靠一個檔次
據了解,該細則適用于福州市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公租房的租賃管理工作。
對屆時房源不足的戶型,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可統籌提供下靠一個戶型檔次房源,即一人戶可配租40平方米以下戶型,夫妻二人戶家庭可配租45平方米戶型,三人戶兩代家庭可配租55平方米戶型。此類家庭可在其實際應承擔租金的基礎上再減免20%的租金。
因故不能選房的可申請延后
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的家庭要服從安排,按時參加選房,應如實、準確地填報相關聯絡信息,如有變更應及時申報。保障家庭因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不參加當批次選房的,可申請延后至下一批次,一個家庭只能申請延后一次。
不過,以下情形視為保障家庭自愿放棄保障資格,自愿放棄保障資格的自放棄之日起算兩年內不得申請公租房,包括:逾期未參加選房且未在通知明確期限內申請延后的;已申請延后,但第二次選房期內仍未參加選房的;已參加選房但未按照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的通知時間簽訂租賃合同的;保障家庭在輪候配租期間自愿申報退出保障資格或在租賃期間自愿申報退出所承租公租房的(原申請人的已成年子女或父母申報退出原保障家庭的情況除外)。
保障家庭租賃期內至少抽查兩次
細則要求,公租房保障家庭自取得保障資格的次年起,每年年末要申報家庭基本情況,以備審查。
每個保障家庭在一個租賃期限內至少抽查兩次。對違規使用公租房或拒不履行年度申報義務的保障家庭,將被口頭或書面要求限期整改,未及時整改到位的,福州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可采取以下處理措施,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取消其租金減免;按照市場租金或公租房租金標準的2倍計租;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移送相關調查、處理情況和證據,由區住房保障部門提出取消保障資格的意見報請市級聯席會議審議后按規定程序處理;對已取消保障資格的保障家庭,解除租賃關系,收回住房;通過司法途徑,對拒不退出,拒不繳納租金、違約金的保障家庭,強制收回住房、追繳相關款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屆時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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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對于公租房已出臺了多項優惠政策,政策包含了公租房,包括用地、資金補助、稅收減免等幾個方面內容,力圖為想要家,卻又擔心斷了炊的工薪族解決購房難問題。但小編得知繁忙的工薪族并沒有時間將所有政策總結歸納,針對這一問題,小編特地為大家將福州公租房政策進行了整理歸納,希望能幫到想買房又不了解政策的你!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須同時符合這些條件:
申請人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時間已滿3年;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工作、生活;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符合市政府確定的準入標準。
外來務工人員須同時符合這些條件:
申請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或者屬于本市五城區農村村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務工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6年,或屬于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準入標準;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同時符合這些條件:
申請人屬于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的省、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準入標準;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一、福州公租房政策:一個家庭只能租一套
根據新的福州公租房政策,今后申請廉租住房獲批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具有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已滿3年;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含);家庭財產9.5萬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含)。其他條件按照《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意見下發前已受理尚未實施保障的廉租住房申請家庭,其準入標準適用2011年公布的相關申請條件。
公租房:
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獲批必須滿足的條件: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含);家庭財產47萬元以下(含)的3類人員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已滿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含)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符合一定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須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的省、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須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定向為以下人群提供一定數量的公共租賃住房:駐榕部隊中服役10年以上(含)的現役專業士官(須已婚且家屬在本市五城區生活),經人事部門認定的緊缺急需人才,具有碩士學位以上(含碩士)或中級職稱以上(含中級)的人員,城市運行所必需的環衛、公交等行業人員。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須在五城區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二、福州公租房政策:
流動人口服務均等化外來工有望住公租房
《福州市實施流動人口家庭發展行動全面推進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方案》出臺。方案提出,要不斷推進流動人口在本市享有的公共就業、技能培訓、子女教育、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居住條件等公共服務體系均衡發展,到“十二五”末,實現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免費項目全覆蓋,與戶籍人口公共服務的差距明顯縮小。
根據方案,流動人口可享生育節育獎勵,在就業指導、崗位信息等方面可享與本地居民同等服務,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實現全覆蓋,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全部納入資助,適齡流動兒童享受免費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外來務工人員還將被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三、福州公租房政策:騙租騙購者取消5年內申請資格
按照規定,申請人向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服務窗口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初審,在轄區內張榜公示7天,符合條件的,報送區住房保障部門;區住房保障部門將符合住房準入條件的,轉區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應根據相關核查信息,明確申請家庭是否符合相關收入、財產準入條件并反饋區住房保障部門。
區住房保障部門收到區民政部門的認定結果后,在15個工作日內對經上述審查程序認定符合準入條件的家庭簽署認定意見,注明配租、配售標準,并上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經聯席會議認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中國?福州”門戶網公示,公示期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登記,區住房保障部門、區民政部門要建立住房保障家庭信息檔案。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輪候配租期間,由市國有房產管理部門與保障對象簽訂租賃補貼協議,并按月撥付租賃補貼至保障對象個人賬戶。對以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應立即糾正,并取消該家庭5年內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現在多數有條件的民營企業正是抱著“政府讓利,不會讓企業吃虧”的態度,積極加入公租房建設的項目。這些房屋一律優先保障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居住。企業之所以這么響應,就是因為這方面的稅費和優惠政策給予他們很大的信心。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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