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國信息聯網如此發達,無論在何地都能查到每個人的身份信息。對急需身份證的人,如果能辦理臨時身份證也會方便很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泰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及所需材料,僅供參考。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里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一、異地申請受理:
申請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級公安機關簽發、簽注的居住證,到居住地縣級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辦理。
申請人居住證丟失或未辦理居住證,依照《江蘇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信息登記的,憑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申請換領的,應交驗原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人員,按規定由其監護人陪同,代為辦理各項手續。
二、采集信息:
通過審核后,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工本費,完成申請手續。
三、原籍審核簽發:
受理信息將通過全國系統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由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負責審核簽發。
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因申請人信息差錯、身份無法核實等不予審核簽發的,異地受理點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并退回工本費,申請人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四、異地制作發放:
受理信息經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后,由江蘇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完成證件制作和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取證件。
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