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大學生創業優惠補貼政策申請條件和方式暫未公布,請參考往年政策。
為繼續貫徹《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扶持計劃工作方案》(蘭人社發〔2016〕267號),落實大學生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行動,促進各類高校畢業生創業帶動就業,現將2018年大學生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行動補助資金申報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過積極吸納和安置城鄉勞動力就業,繼續對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給予支持和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支持對象和要求
根據《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扶持計劃工作方案》,支持對象和要求是:
(一)各類大學畢業生在我市注冊成立一年不超過五年(注冊時間為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企業主要負責人(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長、總經理,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年齡在35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畢業不超過十年(2008年及
(二)企業吸納安置5名以上勞動者就業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工資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支持措施
申報審核通過后,根據符合扶持要求的員工人數,每安置一名就業員工,給予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補貼5000元,每家企業每年享受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累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四、申報方式
(1)各縣區就業局和蘭州新區、高新區、經濟區就業部門負責通知轄區大學生申報創業企業,并對轄區申報企業資質進行初審。2018年10月10日前,初審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材料將報送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2)申請材料如下:
1.《蘭州市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復印件;
4.企業招聘的員工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5.員工本人簽字的工資支付表復印件(或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支付明細);
6.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花名冊及繳費憑證復印件;
7.企業開戶名稱、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五、審核發放
(一)審核、公示
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復審,并在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官網(http://www.gslz.lss.gov.cn/)和蘭州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官網(http://www.lzrc.net.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發放
公示期滿后,市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將公示無異議的擬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批后,進行發放。
六、有關要求
(一)開展大學生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行動是一項促進就業創業的民生實事,各縣區就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行動組織實施工作,切實加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程序,力爭使轄區內所有大學生創業企業知曉政策,讓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都能夠享受到扶持。
(二)認真細致,嚴格審核,確保企業申報資料來源真實可靠。各縣區就業部門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報審核,做到認真細致,準確詳實。原則上要求縣區就業部門對每一戶申報企業申報信息進行實地查驗,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三)根據《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扶持計劃工作方案》規定,受補貼企業應規范做好補貼資金收支賬目,補貼款項只限用于企業經營,可用于房租和水電費、經營場所裝修、加盟費、機器設備購置、生產經營物資和用品采購、廣告宣傳、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旅游、接待、炒股、借貸或購買非生產經營物資和用品等非項目生產經營性支出。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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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