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補助金是“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和“促進本地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針對大學生就業給與的一種補助政策,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拿到。2021年貴州大學生就業補貼申請條件和政策有哪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往年大學生就業補貼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扶貧辦(局)、殘聯,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金融辦)、農水局(扶貧辦),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各有關技工院校:
為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促進困難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創業,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
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 公安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和范圍
(一)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以下六類貴州籍畢業生(含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生):
1.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
2.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3.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人證》且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人證》的畢業生;
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
5.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
6.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畢業生。
(二)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中的以下兩類外省籍畢業生: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畢業生;
2.在校期間申請并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http://www.lu100.cc
二、發放原則和標準
(一)發放原則。堅持誠實守信、自愿申請、公開公正、屬地管理、?顚S玫脑瓌t。
(二)發放標準。按1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主要用于補助畢業生求職創業過程中相關費用。
(三)列支渠道。申報補貼的院校按照屬地原則,向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門進行補貼申報(含省屬院校)。所需資金從下達各市(州)的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各市(州)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向省級申請調劑補助。
三、申領發放程序
(一)申請及初審。9月1日-9月10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填報《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2020年度)》(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享受求職創業補貼的有關材料(按照附件1提供,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享受補貼)進行求職創業補貼申報。各院校組織對畢業生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在校園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報送審核資料。各院校在申報補貼前須主動與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門電話對接(附件2),明確細化補貼辦理相關事宜。9月20日前,各院校(含省屬院校)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相關材料報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門進行核準。上報材料包括:學校申請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的報告、公示情況、學校統一出具的畢業生《學籍證明》、《貴州省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明細表(2020年度)》(附件3,含EXCEL電子版)、《各院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統計表》(附件4,含EXCEL電子版)以及困難畢業生申報求職創業補貼的有關材料。
本省籍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的申報材料由各院校資助中心統一出具名單并加蓋公章,名單應包括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助學貸款合同號等關鍵信息,不再提交貸款合同等紙質材料。本省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人員、殘疾家庭及殘疾畢業生由院校負責分類收集名單,名單應包括學生(或殘疾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關鍵信息,不再提交相關證明紙質資料。本省籍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外省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申報補貼應按附件1要求提供相關的紙質印證材料。
(三)資料審核。各市(州)人社部門要會同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通過信息比對等方式,對學生信息進行核實,確定補貼發放名單,對因跨地域等原因無法核實的,匯總報送省人社廳核實。屬本省籍畢業生助學貸款的,各市(州)人社門匯總報送省人社廳會同國家開發銀行貴州省分行進行核實。
(四)資料報送要求。各院校報送申報補貼學生名單時,應以學校為單位按畢業生困難類型進行分類匯總,一名畢業生只能以一種困難類型申報補貼,如符合多個困難類型的,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名單應確保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困難類型序號、貸款合同號等關鍵基礎信息準確無誤。
(五)拔付資金。10月18日前人社部門將核準的人數及資金情況報所在地財政部門進行核拔,財政部門于10月23日前將補貼資金拔付到位,各院校于10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全部發放到畢業生銀行個人賬戶。
四、資料的備案和保管
各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組織宣傳和動員,促進轄區內院校充分知曉政策、用好政策。各院校要認真按照時間節點推動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嚴格規范程序,認真準備申報資料,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申報,嚴禁弄虛作假。各院校須在財政部門撥付資金1個月之內將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情況報院校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同時提供經銀行蓋章確認的發放回執明細(包括申請補貼人員姓名、個人賬號、發放金額、發放時間、聯系方式等),省里將對發放情況適時組織抽查。畢業生申請補貼的申報材料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完畢后退回至各院校,由院校負責裝訂存檔,保管期限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以便后期備查。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審核程序。各院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對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工作,嚴格對照文件要求,通過信息比對、資料審查等方式,認真核對相關材料、信息,確保符合條件人員應享盡享,嚴禁將不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畢業生納入補貼范圍,嚴禁以現金方式發放補貼資金。
(二)嚴把工作進度。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民政、財政、扶貧、殘聯等部門要強化溝通協調,加強信息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按照時序進度完成求職創業補貼的審核發放工作,確保畢業生及時享受補貼政策。未在10月30日前將補貼發放到位的有關單位,將予以通報。
(三)嚴肅財經紀律。各有關部門、各有關院校要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確保補貼資金發放規范。各有關院校要對申報補貼學生的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報送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由各有關院校負責。對虛報、謊報、信息不實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申報資格并追回相關資金,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擅自擴大發放范圍,或采取欺騙手段截留、挪用、擠占資金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畢業生與院校或相關地區人社、教育、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共同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各有關部門及院校要設立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監督。
(四)做好數據統計。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要在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審核發放完成后,于11月12日前將《各地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統計表》(附件5)書面報送省人社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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