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學生自愿、擇優選拔”的原則,考試招生部門要加強對自主推薦招生過程的監管,招生學校要規范并公開自主推薦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預錄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4.規范錄。罕活A錄自主推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中考,并達到相應的分數要求(具體由招生學校確定),考試招生部門方可錄取。
(四)規范特長招生
1.明確招生范圍:特長招生由學校提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學校體育、藝術教育特色,學校體育、藝術競賽成績等因素審核確定學校的招生項目。特長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實行計劃單列。
2.明確報考資格:初中學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中單項前三名獲得者、集體項目前六名主力隊員,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競賽中個人項目一、二等獎獲得者、集體項目一等獎獲得者,有報考資格。報考特長招生的考生要按考試招生部門規定的時間,上報相關材料,統一審核。
3.規范專業技能測試: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分城區、大冶、陽新三地,由考試招生部門在中考文化課考試之后,統一組織,并向社會公布測試程序和測試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4.規范錄。禾亻L生嚴格依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校招生項目、考生志愿等因素錄取。除體育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證書或藝術獲得國家教育部、文化部獎勵的考生,可適當降低中考文化課要求外,其他特長生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五)規范優錄加分政策
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政策,參照高招優錄加分項目,清理、規范高中階段學校優錄加分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
⑴初中階段獲得縣級以上“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稱號之一;
⑵初中階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科技創新類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
⑶見義勇為受到市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
2.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10分投檔:
⑴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檔;
⑵歸僑、華僑及港、澳、臺胞子女,增加10分投檔;
⑶少數民族考生,增加10分投檔;
⑷農村獨女戶及二女戶(落實長效節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增加10分投檔。
3.軍人子女優錄政策按《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中的第六條執行。
以上優錄加分條件重復者,只能享受一次。
(六)強化監督管理
建立“市級統籌、分級負責”的招生管理體制,深入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