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目標任務。不斷完善各級各類招生考試監督管理機制。促進考試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的社會公信力,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工作和制度環境。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規定。督促全省各級有關部門和學校嚴格執行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30號)、《關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湘教發〔2014〕19號),擴大中小學招生、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范圍,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加強制度保障。進一步強化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省國家考試廳際聯席會議等成員單位協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對轄區內招生考試監督管理責任制。加強各級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建設,完善規范招生承諾制,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強化各級各類招生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試規章制度,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監督管理機制。以縣為單位制定中小學考試招生監管實施辦法,切實加強基礎教育招生工作監管。加強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監管,保證學業水平考試安全規范和評價過程公開透明,提高公信力。加強高考加分資格審核的部門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各有關部門責任,強化資格審核,嚴厲打擊加分造假行為。加強對我省省屬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監管,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加強面向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實施過程監管,嚴審考生資格,落實生源地有關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學校的審核責任,強化招生學校和省級招辦復核機制。督促各高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修訂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項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招生章程。四是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10〕29號)、《關于進一步嚴肅普通高校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的通知》(湘教發〔2012〕22號)等文件規定,并不斷完善和規范實施。嚴肅查處考試招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觸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努力杜絕各類招生考試違規行為的發生,切實保證公平公正。
3、實施安排。根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特點和時間安排,督促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學校,制定各項監督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里各項政策規定,確保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安全規范順利。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成立湖南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組織和部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各項改革。設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項工作的推進。建立若干工作小組,分項目組織專門力量研究制定單項改革實施方案。同時,聘請相關領域的若干專家參與各個單項改革方案的制定與論證。
(二)科學謀劃,穩妥推進。深入調研湖南實際情況,充分尊重教育規律,統籌推進各項改革工作,做好風險評估和預案,提前公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強引導,平穩實施。加大對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四)強化監督,確保公平。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建立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進一步加強政府監管,引導學校健全自律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共同維護考試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公正。
(五)強化保障,深化改革。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逐步滿足學校選課走班的需要。優化師資配備和設施設備等條件。以多種形式支持普通高中學校的改革建設,激發學校辦學活力,滿足學生選學需求。加強考試機構建設,努力提升考試機構的專業化和法制化水平。
2018黑龍江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
作為教育體制改革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高考改革一直備受社會關注,各省都出臺了具體的改革方案,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8黑龍江高考改革最新方案【官方正式版】,供大家參考,詳情點擊《全國各地高考改革最新政策》。
2018黑龍江高考改革最新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五大規劃”實施、“十大重點產業”建設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國家部署,積極穩妥推進,把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省、服務國家現代化建設和老工業基地振興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和接班人。
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宏觀調控,完善政策法規,健全體制機制,加大規范力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增加學生選擇權,努力為學生提供多樣化的學習選擇和成長途徑,促進科學選才,完善政府監管機制,強化責任追究,確?荚囌猩ぷ鞲咝、有序實施。
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統籌實施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借鑒試點經驗,積極穩步推進。
(三)總體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全面實施。建立符合國家要求、具有我省特點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辦法。按照國家總量安排和調控原則,依據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狀況、高等學校辦學條件等合理確定分校分專業招生規模,發揮招生計劃杠桿作用,優化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結構和人才培養結構。
2.落實國家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部署。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和生源調控計劃,組織地方高校足額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招生。引導部屬高校合理確定屬地招生比例。
3.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落實國家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我省扶貧開發重點縣、邊境縣、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規模,形成保障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4.完善中小學招生入學辦法。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合理劃分入學范圍、規范入學手續、實行陽光招生,做好大中城市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部分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職普招生比例的要求,降低中考難度,減少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好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其中通用技術、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實施,考試成績作為高中學生畢業、升學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學業水平考試包括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設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和考試時間,各科目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隨教隨考隨清。逐步探索學業水平考試向不同年級學生開放、提供兩次及以上考試機會的可行性。2016年出臺《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啟動實施。
2.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觀察、記錄、分析、反映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引導普通高中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積極主動地發展;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轉變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方面內容。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評價公開透明、內容真實準確。高中學校要經過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導入平臺,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并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同時,評價情況用于學生自我改進提高、教師指導學生成長和高中學校規范特色發展。2016年出臺《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啟動試點,2018年全面實施。
3.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真實準確地寫實記錄學生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等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探索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錄入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作為學生自我改進提高、教師指導學生成長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因材施教的參考。2016年出臺《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啟動試行。
4.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與職業技能測試。文化基礎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均以原始分數記入考生總成績,擇優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院校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報考條件、選拔評價辦法和錄取規則,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提高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比例,2017年成為主渠道。
5.深化相關考試內容改革。依據高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準,科學設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校自主招生考試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繼續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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