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構
公安派出所
申辦手續
新生嬰兒可以隨父或隨母在本市辦理出生登記,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此類戶口由公安派出所審核后辦理。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1)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2)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3)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非婚生嬰兒隨母申報常住戶口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及復印件,隨父申報常住戶口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收費標準及依據
根據上海市物價局滬價行(1996)第198號和上海市財政局滬財綜(1996)第050號文規定:全國統一樣式的居民戶口簿工本費每本:10元。
辦理依據
《關于修改<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的通知》[滬公發(2008)83號]。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時間:2024-03-03 06:0:46達州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5 10:0:34廣安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4 19:0:13宜賓戶口遷移需要什
時間:2023-09-16 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