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申請時,應一次性提交所需資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核驗原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隨遷人員的,應在申請時一并提出。
(一)基本資料。申請人提出積分制入戶申請時,應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資料:
1、申請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及隨遷人員的戶口簿。
2、申請人本人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3、戶籍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聲明(現場填報)。
5、在莞就業、經商證明材料。(1)就業的,提供以下任一一種材料: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單位證明;(2)以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3)經商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6、目前在我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目前在省內其他城市參加社保的,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證明
天津落戶條件新規定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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